后来啊,一个清晨,大雾散尽,不止大雾,不止清晨……
“非必要,不打扰了,阿七……”
十四说完那句话,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那是夜里两点,我本来还在划拉着手机的指头突然就僵住,盯着那句话足有一分钟,然后用近乎有些疯狂的速度组织着语言质问着他为什么,大段的文字在我指头跟不上大脑的编辑速度过程中显得无比凌乱,但就在发送的前一刻,我忍住了。
从两点到三点,从三点到四点,从四点到天亮……我等他,等了一个漫长的黑夜,然后在天亮的时候清楚地意识到,和十四一切的一切,所有的纠缠,就这样停在了一个普通的夜晚,我们山盟海誓、铮铮诺言,终究还是败给了隔在异地之间的大江大河、山川湖泊……
你听过凌晨四点的风吗?
嘶哑、克制、不安……
挟着破碎、难过,发出悲悯的呜咽,将所有的盛大、欢喜,杂糅在还来不及开口的满腔遗憾当中,然后穿过无人的街道,越过窗户,直达等着天亮的人的心底。风是没有眼泪的,所以它会吻掉那些从脸上滑过的晶莹。
和十四,开始或结束,都举足轻重……
我第一次见到十四,是在一个夏天,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他穿黑色T恤,戴着黑色棒球棒,一大瓶冰红茶顺着他仰起的脖子一饮而下,细碎的阳光透过斑驳树影,打在十八岁少年明晃晃的喉结滚动处,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某个地方柔软的一塌糊涂,我怔怔地看了好一会儿,在和他视线即将对上的前一刻才假装若无其事从他身边走过,坐在一个不远处的椅子上,拧开了和他手里同样的一瓶冰红茶。
“同学你好,你身上还有零钱吗?能不能借我三元再买瓶冰红茶,然后留个联系方式下次我把钱还你。”他颇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清瘦英俊的脸庞是干干净净的明朗。
“刚拧开,还没喝。”没有过多犹豫我把手里的冰红茶递给了他,他愣住了。
“不是,你给我喝了,你岂不是又要去买?”他没有立即接过,我伸出去的手就这么停在了半空中,他看着我,突然噗嗤一笑。
“这样,分我半瓶,这次就当你请我,下次我请你喝。”他接过,将一半倒在了自己已空的瓶子里,并顺势坐在了我旁边仅容一人可坐的位置上。
六月盛夏,蝉鸣声歇斯底里,有风吹过,梧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不知名的鸟儿在树上扑棱着翅膀呼朋引伴地歌唱,他坐在我旁边,风将他质感极好的T恤鼓鼓地吹起,部分落在我的身上看起来像叠在一起。
这就是,我和十四最初相遇所有的模样了。
从夏天到冬天,梧桐树的叶子从绿到黄,时间过得远比我想得快,若不是他再一次见到我,我笃信他一定会忘了我。
我17岁生日那天,西安迎来了第一场雪,深夜从图书馆出来,才发现平时十点本该安静的校园出奇的热闹,三三两两的情侣伫立在路灯下,无数女孩眼中满是惊叹和藏不住的幸福。
我拿出并不常用的耳机,刻意将自己和这群热闹隔开来。
“冰红茶?”
一个人突然停在我面前,用并不大声的音量将这句话清楚地传到我耳里,我抬起头,和他漆黑的双眸四目相对。
“冰红茶,你还记得我吗,夏天时候你请我喝过冰红茶。”
我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叫盛欢。”
“盛欢,我叫周南。”他说完自己的名字后让我等他一会儿,不多时再次出现,手里多了两瓶冰红茶。
“夏天欠你的,一直拖到这时候。”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孩子像他那样说话的时候总是眉眼弯弯带着笑意。
冰天雪地,别的情侣深情款款相拥相依,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周南,和这个第二次见面的人互碰着冰红茶畅饮。
“盛欢,你加下我的qq吧。”他从不大的双肩包里掏出一只黑色的笔龙飞凤舞地在便利贴上留了一串数字,然后塞到我手里。
“你回去,一定要加我啊。”在我们要朝着各自寝室方向回去的时候,他又无比郑重地说了这么一句。当天夜里我加了那个qq号,备注十四。
那天以后,我开始频繁地见到他。去小卖部的路上,从图书馆出来的路上,从操场经过的路上,他总是和好几个男生在一起,勾肩搭背,眉眼弯弯,带着笑意,而我,一看到他的笑容就会忍不住想躲起来。
qq好友通过的消息依旧留在我们开场白上的界面上。
周南。
盛欢。
而后突然某一天,他开始主动发来消息,最初的时候,我们只是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聊身边一些有趣的事,后来渐渐地熟了,我们也会在找不到人看电影的时候,一起搭个伴。也偶尔会相约去学校外面的大排档吃火锅。周南的性格和我截然不同,他明朗自信,我沉默少语,很多时候,我都安静地听他一个人滔滔不绝。
“盛欢,你这么漂亮,为什么不谈恋爱呢?”
“因为没有人喜欢我啊。”
在一次又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突然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话一出口,他安静了,我也有些不知所措。
“盛欢,你,挺好的。”
“谢谢。”
然后那顿饭吃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沉默。但我们在qq上依旧不变,分享着生活里的所见所闻。
“盛欢,上一次你说没有人喜欢你,以后,让我喜欢你,行不行?”十四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再一次的夏天了。
“好。”没有犹豫,打出了那个字。而后,我们开始频繁约会。放假时候,我们会去他最喜欢的城市看东方明珠,去山东青岛的崂山上看清晨的雾,我们去北京看后海,去深圳坐摩天轮。
他有次无意看到了我给他的备注,很是不解为什么是“十四”,我告诉他因为我小名叫阿七,十四是阿七的双倍,他一脸笑意看着我,握着我的手,更紧了几分。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
(……省略………省略……再省略)
总之,后来就是分开了,分开的时候我已经22岁了,大概就是王小波说的黄金年代,是一个人最为宝贵的时期,青春、张扬、闪闪发光,一切美好才刚刚开始,关于未来,天高海阔,谁也不知道我们最终各自去往何方。
然而在最近的某一天,我看到了一段完整的话,找了好久找到他当年的qq,视线落在他离开那晚改的个签上,百感交集……
后来啊,一个清晨,大雾散尽,不止大雾,不止清晨、大雾四起,我在无人处爱你。大雾散尽,我爱你人尽皆知。
To 小陌:
很遗憾,中间部分还是没法写呢……
一定要等到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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