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熬夜看球,东哥说,那肯定会吵到我。我回应:我会戴耳机的!
东哥立刻反驳:对于你来说,你看球的时候,带啥都没有!还记得前几天中午么!都1点了
东哥说的那天是利拉德绝杀雷霆,看的我是惊心动魄,确实没有收住声音,把在睡觉的小白吵醒了。
所以今晚看球格外小心,从小胖(易春林)那蹭了包泡面和顺溜了根火腿,开启了一个并不平静的夜晚。但也是小心翼翼的,吃泡面时都格外注意,在阳台吃的。害怕因为嘬面声吵到睡觉极为轻的小白。
对于看球,我一直保持热情,认为篮球就是本就是热血澎湃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邓肯,卡哇伊。面瘫!
其实看球的旅程中也遭受了些许身边朋友的抗议,反应最为激烈的肯定是小女友。对于熬夜看球,她极力反对。高中同桌也与我抱怨过一次,我支持的主队进球了,便是锣鼓喧天,举手欢庆。可要是出现了关键失误,又极为气馁,不时发出悲叹。严重干扰了在我身边看球支持对方球队的同桌。
可是看球的热情冲动在我的生活中也随处可见,所以身边的朋友赐名号:疯狗。心情不美丽时逮谁都咬上一口,极为残暴冲动。
身边的朋友都有些惧怕我,因为我暴躁的脾气。也就间接的造成了我的自大。并不愿意也不想听从别人给我提出的意见,因为身边的朋友都有些害怕我,根本都不愿意也不敢和我说出我平日的缺点。我却沉迷于自己的世界无法自拔。认为并没有受到父亲的影响,是个温和儒雅的人。
脾气最为暴躁时,是初中那会斌仔和我坐同桌,因为受不了我的暴躁脾气而擅自搬离了桌子到另一个角落。总之是远离我,理由不言而喻,就是害怕我揍他,说我的脾气反复无常,不好相处。
英语老师立马发觉了,喝令斌仔将位置搬回,我暗喜。斌仔回来第一句话则是约法三章,不得发脾气揍人。
那时我便知晓,温和儒雅与我是天壤之别。
我想拥有更多的朋友,我想做一个温尔儒雅的作家。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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