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大学》有所谓"三纲领":
"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王阳明在对其中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解释令人信服:
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王阳明《<大学>问》】
他的话翻译成白话,大意是:
明明德是天地万物一体的根本,而亲民,则是达到天地万物一体的手段,明德、亲民达到极致便是至善。
也就是说,明德是三纲领的核心,也是仁者追求至高境界的根本。
同样的,在遵纪、崇廉与明德中,我认为要守好规矩、崇尚廉洁,根本也在明德,遵纪是方式方法,崇廉则是理念方向。
遵纪,通常与守法相连,不仅要遵照外在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政治规矩,也包括守住自己内心的对法律和纪律的忠诚、做人准则和底线。国家有法律法规,法无授权即禁止,凡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事情,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但同时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在工作中、政治生活中,是不是法无禁止就可以为所欲为呢?比如:有的人利用工作便利,收受礼金;有的人把工作人事关系搞成了小圈子、小团体,就是理所当然了吗?不是的。在法律法规之外,我们还有明确的工作纪律,吃拿卡要、公款私用也是不行的。同时作为党员,我们还要遵守政治规矩,不玩潜规则,不搞团团伙伙。
崇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修养的内在追求。“政以得贤为本,治以去秽为务”“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简素为美”,在古人眼里,大到治理国家、小到个人修养,都把廉洁朴素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准则和理念;“公生明,廉生威”,公正造就了政治清明、廉洁树立起法治威信,而公正、法治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个人修养的内在追求上,崇廉体现在不拿别人一分一毫,体现在勤俭持家,体现在为人处世的淡然。
遵纪、崇廉与明德,既然根本在明德,即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我们如何才能做到呢?落实在个人身上,很显然,需要我们不断提高个人精神修养,北宋理学家程颐在精神修养的方法上有一句名言:
“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
也就是说,我们提高精神修养,要使用敬,需要用敬将心存养在这里,提高警觉,不使放肆。说到敬,我想起今年3月集团团委组织开展的团干部培训,期间给我们讲授《国学经典与人生》的王锷教授从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起,提出向儒家经典学习,汲取对我们当今社会有用的文化元素,并引经据典,从十三经中娓娓道来,为我们概括“珍爱生命、孝敬父母、诚实守信、与人为善”的基本要求。其中,我认为也可以归结为一个字,也就是“敬”——敬畏生命,才能珍爱生命;心中有敬,才能对父母行孝;尊敬他人,才会不欺瞒、诚实守信、对人友善。
因此,总结起来,结合当前的社会环境,我们需要充分汲取儒家经典的修身、德育之教诲,“以敬修身,以俭养德”,常怀“敬”之心,不断提高个人修养。从遵纪守法做起,遵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守法律红线、做人底线,崇尚廉洁、简朴之风,与同事清清爽爽、不搞小团伙,与家人和和睦睦、勤俭节约,与合作伙伴明明白白、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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