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时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不是我梦想中的长发飘飘,也不是书中的婉约佳人。
不得不说刚入大学的我无论外表或是内心都是纯洁得犹如一张白纸,而她常说些我从未听闻的同性恋、酒吧、地下乐队,她的周围总是围了一圈,我是默默听着专心看着却不说话的其中一个。总是附和着点头,好奇充满了脑海,却对这个姑娘没有特别的观感。
偶然想到自己经常所说的去义卖十块钱一份的报纸的光辉历史便是和她一起经历。呵,一直忘却在不知的哪个角落。想想自己蹩脚的英文的班门弄斧,想想自己也受到感动想去加入支教的行列,想想自己放弃了和她更多交流的机会。造化弄我。
大一懵懵懂懂的日子在游戏和睡觉中过得飞快。再次对她有深刻印象已经到了大一最后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好嘛,也就是请来了成都本地最著名的乐队和摇滚民谣歌手在石泉广场上进行表演。二十多年第一次现场见识真正的现场音乐节一样的狂欢氛围——还是声名远播的小酒馆的常驻歌手们——给我的震撼就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飞舞的吉他和贝斯,眼花缭乱的鼓手,歇斯底里的呐喊,喊着地球喊着理想喊着姑娘,台下疯狂跳动的人群高举着手势不停的跳水、相互碰撞,哪一个都不是我曾见识过的,也不曾想过会存在的人生方式。木讷的我抑制着自己轻轻随之摆动的身体。二十年只听过刘德华周杰伦蔡依林的情情爱爱温温柔柔,对着眼前一切都充满着渴望,渴望融入,
渴望了解。慢慢的从最外围走到内层却依旧放不开的我,忽然看见舞台下第一排正中央的姑娘有我熟悉着的背影,果然是她——去音乐节打工只为与歌手近距离接触的她。右手高举的摇滚手势有规律的摆动,头发甩起来凌乱而有节奏,被推着爬上舞台做第一个向后跳水的姑娘。她不是人群的焦点却总是欢乐的参与者。
也许是因为她吧,也许是因为音乐本身的魅力,我喜欢上了相对小众的说唱民谣乡村等各种各样的音乐形式。于是在一年后的暑假实习中出于对这种音乐的喜欢和男神琛熟识起来了。尽管没和她成为好朋友但能认识一个男神,此之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闭上眼,对她最深刻的印象是仅到下巴的短发,刘海斜向左。充满了柔美和知性。一向害羞的我在大二大三如此美好的时光里只和她匆匆见过数面点头之交罢了。在我心中,她是远远羡慕的挺有特色的美女之一。
直到某一天故作矫情的我半夜醒来看到她ins上关于老家关于儿时记忆的一段话,让我在漆黑的夜里浑身战栗。多年来萦绕在胸中说不清道不明——闭上眼却如同大山充斥着整个视界的颠簸的土路、斑驳的木门以及年幼时对故土的依恋,想表达却根本不知如何形容,想喷发却根本找不到出口——忽然间,有人彻彻底底的说出来了,所有我能想到的能感受到的都一股脑的具象化了,这就像她去问过我的心脏一样,唤起的回忆如同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涌来。无法拒绝更心怀感激。钱谦益五十多岁遇到柳如是引为人生知己,为此一代大名士不惜
苟且降清只为多几年与伊人共度。自古知己难求,如同赵明诚与李清照这般千古难寻的典范最后都被迫生死两地。不奢求知己,若如此刻这般唤起心底最隐秘的共鸣,当以偶像待之。无需她知晓,生活本是这样。
于是我羡慕着她毕业后独自一人带着一个相机和背包去向远方。安静的在云南一个小镇待上一个月,看书,喝咖啡,练毛笔字,和行过万里路的人聊天。不急不慌,不慌不忙。我不关注她到底在做些什么,只是恰好在我如此迷茫的时候告诉自己人生其实还有另外的方向。不一定要去向远方,因为不是每一次远方都是理想。
End
我和她依旧不熟。
她热爱的熟悉的了解的很多很多都是我不曾接触不曾想象却无限向往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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