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赢了”孩子是指大人用控制、惩罚的手段战胜了孩子;而“赢得”孩子则是指大人维护孩子的尊严,以尊重孩子的态度对待孩子(和善而坚定),相信孩子有能力与大人合作并贡献他们的一份力量。这需要大人给予孩子大量的鼓励,并要花时间训练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
“赢了”孩子,使孩子成为失败者。而失败通常会导致孩子反叛或盲目顺从。“赢得”孩子则意味着获得孩子心甘情愿的合作。
家长和老师们普遍会在使用“逻辑后果”时附加上羞辱,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孩子若不为自己的错误吃些苦头,就不会得到教训。羞辱的确有可能会激发孩子做得更好,但是对孩子的自我价值感会造成多么巨大的损伤呢?他们是否会变成“讨好者”或“总是寻求别人的认可”——认为自己的价值取决于别人的认可?
他们是否虽然做得更好了,但却因为害怕将来失败而不再敢冒险?他们在大人的责备、羞辱和痛苦以及造成的失望中所得到的教训是否会使他们变得越来越不自尊?还是孩子从大人的同情、鼓励、无条件的爱和所赋予的权力中所学到的东西能使他们获得生活技能的锻炼以及健康的自我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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