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文案创作的经典读物,虽然这本书绝对是要再改版的,因为涉及互联网营销的内容实在太少,但仍然无法改变其经典的地位,因为他帮我们理清了一些基本的概念:
一、文案写手(copywriter),就是坐在键盘后面的销售人员。
二、广告的目的不是要讨好、娱乐观众或赢得广告大奖,而是要把产品卖出去。
明白这两点,文案创作的基本理念就可以掌握了,细节部分其实根据这两点就能自己把握了。
我认为这本书最可读的部分除了上述两点,更重要的是它给文案创作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案例。这本书的目录非常详细且准确,基本涵盖本书的主要内容,像思维导图一样,而内容又非常简洁,绝少废话,花两三个小时就能读完。
举例第三章,是不是看了小标题基本就懂了文章内容,而其实,这些小标题在文中也不是以标题形式出现,而是在句子中,因为有几个小标题都在同一页,又不会影响阅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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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文案创作案例,完全不给本书打脸呀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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