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和我说起家长里短的故事:亲戚A村里有套小房,一家人在市里生活,很少回老家住。亲戚B离婚后无房且无正经工作,他想租亲戚A的老房。A没顾忌亲戚关系,拒绝了B的要求。
长辈说A做得太过分了,就算是陌生人,当对方无家可归时,也应该把自己不用的房子给他住。
我一脸黑人问号脸:A自己的房子,为什么一定给别人住?
房子是A正当所得的私人物品,他有权按自己意愿处置房产。空着,出租,租给谁,或者是养猪用,都是他的个人自由。
家长总是喜欢让我们分享。有时我们不是不愿意分享,只是不喜欢被迫分享。而且,不分享是一种物权意识的觉醒,不是小气、自私的表现。任何人都应该尊重我们不分享的权利。
分享的源泉在于“我愿意”,不是舆论压力,更不是强取豪夺。有时我们愿意分享是因为与对方关系亲密,愿意出让自己一点利益让对方也感受到美好;有时我们愿意分享是因为慈悲,感同身受到对方的伤悲,力所能及地给予对方帮助。
分享是种伟大,但不分享也不应该被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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