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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4

2018-11-04

作者: 独立保险经纪人张秋苓 | 来源:发表于2018-11-04 23:02 被阅读6次

    这是同事亲戚的一个真实案例,当初他拒绝了重大疾病保险后仅仅半年的时间,2015年5月13日确诊为非小细胞肺腺癌,在20号左右进行的第一次化疗,总计化疗两次,加检查共自费5万元以上,化疗两次后,医生建议靶向治疗,同年7月进行靶向治疗,服用唉克替尼凯美纳靶向治疗,每月一万两千元,需服用6个月时间,药物不给予报销。2015年化疗,检查,靶向治疗共花去13万多,新农合跨省报销共20000元不到。

    2016年6月出现耐药性,医生建议继续化疗,化疗4次,每次1万4费用,共花去6万左右,报销24000左右。

    目前一共花费17万左右,治疗还在继续,患者原来是做小生意的,一年收入50万,唯一经济来源,妻子为家庭主妇。目前生病,收入中断,加上医疗费用,一年的实际经济损失为67万。家庭正常开支有增无减,孩子的学费,生活费,营养费等等同时支出,家人已经开始四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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