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二:以终为始
“以终为始”,意思是说做事之前,认清方向。特别是人生目标,别被名利所蒙蔽。盖棺定论时,你希望获得的评价,才是你心中的真正渴望的目标。很多人成功之后,反而感到空虚;得到名利之后,却发现牺牲了更可贵的事物。
1.“以终为始”的两个原则基础:
①任何事物都是两次创造而成
第一次创造——心智,我们做任何事都是先在头脑中构思。
第二次创造——体力,付诸实践。
高效能人士,在行动前就能清晰地看到自己在人生各个方面所期望的结果。
②自我领导
很多人连自己的价值观都没有搞清楚,就忙于提高效率,制定目标或完成任务,这就是个人生活中领导意识匮乏的表现。以终为始就意味着,我们要带着清晰的方向和价值观来扮演自己的角色,要为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创造负责。从而使决定行为和态度的思维定式真正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正确原则。
2.以终为始最有效的方法
撰写一份个人使命宣言,即人生哲学或基本信念。
确立人生使命,须从影响圈的核心开始。核心是一切思想观念(安全感、人生方向、智慧和力量)的根本。
这四者相辅相成,安全感与明确的方向可以带来智慧,智慧则能激发行动。若四者十分健全且均衡发展,便能产生高尚的人格、平和的个性与完美正直的个体。
3.树立正确的生活中心
无论你是否意识到,人人都有生活中心,有人以家庭为生活中心、有人以工作为中心、有人以名利为中心、有人以自我为中心等等。
它们对生活各方面的强烈影响毋庸置疑。但上述几种生活中心都是多变的,作者提议我们要以原则为生活中心,因为原则是恒久不变、历久弥新的。
以永恒不变的原则为生活中心,就能建立高效能的思维定式,也就能正确审视所有其他的生活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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