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娟的第一部作品,但是如果李娟不说,我不看到最后一定看不出来。
李娟的书起点很高,虽然李娟谦虚的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起步太晚,而立之年才想着创作。但她的灵气却一定是天生的,她书中的那么多奇思妙想,任是常人多少年也学不来。比如她洗衣服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儿,她说那个小女孩儿“叮叮咚咚地向她说着话”。多可爱的表述,小女孩儿的清新跃然纸上。
我总爱拿李娟比三毛,之前总觉得她们俩很像,后来又觉得不那么像,最后又觉得她们两个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嘛。开始觉得,两个人都善良,都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下乐观的生活着,都与一些文明与自己大相径庭的当地人交往,都有那么多有趣的经历。后来觉得,三毛感性,李娟理性。三毛浪漫,李娟现实。到最后,又觉得她们俩之间的对立面太多了,三毛敏感,老师在童年时给她的阴影对她的一生都有着影响,三毛为爱而生,她的文字多半围绕着荷西,三毛的文风随着经历有着很明显的质变,三毛博爱,三毛也脆弱。而李娟的内心却无比强大,她少时受到的欺凌比三毛更甚,却对她以后的人生轨迹影响的微不足道。李娟对爱情并无太大的依附和追求,提及自己曾经的男友也只是寥寥数笔,也丝毫不见她的悲怆。她善良,她也现实,她可以吃很多苦只是单纯的为了谋生,而不是去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她的文风也一直很稳定,让人一看便知那是她的文字。
我之所以说我不看到最后一定看不出这是李娟早期的作品,是因为这本书收录最后几十页散文,李娟也没能逃掉大多数作家初期写作的通病——写作时只顾自我,而忽视了读者的可读性。那个时期的作家写出的东西是给自己看的,大都朦朦胧胧,让读者不知所云。
但好在这本书绝大部份篇幅还是通俗易懂且清新脱俗,可读性极强的。初期作品能写的如此这般,已经是不易中的不易了。
多么美的文字啊,我在这文字面前自惭形秽,又宛如新生。
文by米米
2017.11.29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