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女那伽
这几天写的东西,都是我自己的总结。有的参考网络,大部分是根据工作中的案例进行的总结。
实际上,关于劳动者维权,不只是农民工。还有许多小城居民,到大城市打工,也会遇到维权难题。虽然法律规定是比较细致,有些时候,争议也十分明确,通过正规渠道解决会比自行协商有力度得多。只是,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相对的,农民工知识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在权益受损时,维权意识和能够承受的维权成本都比较低。很多时候,他们只是感觉被算计了,但真正自己应当得到的利益有多少,或者自己有些什么权利,能够寻求哪些部门的帮助,他们不清楚,或者要碰许多壁,走许多弯路才知道。
这是我写这个系列的初衷。
另外,在写的过程中,也是对工作的反思和总结。
工作中,我有时候会不耐烦。因为许多事情,解释很久,当事人却根本听不到重点,不明白意思。大部分前来咨询的人,还是很好的,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听得进合理建议。不明白的地方,即便问一大堆问题,我也不会不耐烦。
最容易产生不耐烦情绪的,是一些一知半解的人。拿着网上搜来的支离破碎的条例,断章取义地理解,又在我们面前装作一无所知。当我们解释时,马上跳出来反驳,仿佛我们的解释就是为了骗他。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不懂的人是大多数,如果不是系统学习,那些条条款款,谁能分辨得清细致的含义呢?再说,现行法律,也未必就没有歧义。
最让人崩溃的,是律师。律师要为委托人服务,这不难理解。所以,无论是哪一方的律师,都会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有偏向性地为委托人辩论。但是,有的律师,对不明白的当事人完全是误导。
所谓争议,其实质就是有不同意见。以证据和法律来说话,在法律的解释中,偏向自己的委托人,都无可厚非。但我见过一些无良律师,完全为了自己的利益,任由当事人曲解法律,产生过高期待。明明能够调解,却唆使当事人持续打官司。最终的结果,表面上看判决金额是相对高一点,但加上耗费的时间还有付出的费用,还有当事人并没有学到多少实际有用的东西,都是肥了律师,坑了当事人。
不过,也有一些律师极其较真,表面上看,好像是在找茬。其实,正是这样的人,才推动我们的制度完善,促使我们思考,对案件细节精雕细琢,加速我们的成长。
这样的律师,或许不会让人喜欢,却值得人尊重。一般来讲,这样的律师,给我们找茬,却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多大损失。
或许有人会说,利益驱动之下,这一切都正常。虽然我无言以对,但认真想一想无法认同。儒家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利益驱动之下,不损人还可以。这个世界本应是宽容的,能够容得下各种存在,路也并非除了前进就是后退。原本可以双赢的情况下,一定要损人利己,终究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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