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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经商须知的劳工简法

菲律宾经商须知的劳工简法

作者: 特蕾莎在吕宋 | 来源:发表于2019-10-08 08:31 被阅读0次

    各位侨商兄弟姐妹,圣诞旺季即将来临,大伙的生意也逐步的好起来!由于近期发生了不少员工送货偷货事件,然后员工身份资料不全无法追案,建议我们侨商朋友们在招收员工时必须要求提交以下文件

    1*Bio data(有贴照片)

    2*BRGY clearance (住家村委会清单)

    3* Police clearance 警察局清单(在办理警察清单工人必须缴纳有关自己身份的资料和拍照存档案方能办理)

    4*国家调查局清单(National bureau of immigration clearance)

    我们有了这四份手续在手,工人在作案之前就会考虑资料在我们手上犯罪后会留下黑底,减少工人有坏思想,目前店里如有旧的工人有缺上述四样文件必须要求他们去去办理,手续费我们帮工人支付,费点时间办理,减少我们碰到不必要的损失。

    在菲经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菲国商务条款越是熟悉,对事业越有保障。

    本会秘书处整理出一些大家经商必知的条例,特刊登出供各位侨商朋友注意:

    1、regular employment

    菲律宾的劳工,分为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项目员工与季度员工。和中国一样,正式员工获得的法律保障最高,雇主为员工“开销”的费用最高,这些费用包括保险费用、薪资与假期、解聘赔偿等,非正式与其他性质的员工获得的福利相对低一些。

    做为雇主,应该从面试聘用时就指明员工就职性质,签订劳动合同时,文字方面也应明确标明。否则日后发生法律诉讼时,法院容易偏向“弱者”,经营者有可能面临本不该承担的赔款。

    并且,请负责的律所准备合同,请有经验的hr做招聘,双重保障。

    2、probationary employment

    员工从上班日起计时,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两个结果:考核通过,即升为正式员工,考核不通过,可以解散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满后公司默许员工继续上班,即为默认该员工为正式员工;不为员工提明确的聘用标准,该员工也可转为正式员工。

    3、minimum employment age

    菲法规定最小的工作年龄为15周岁,小于15周岁的儿童符合一些特定条件后可以上班。

    4、prohibition against stipulation of marriage

    不得以女性结婚为由拒绝聘用、解雇员工。

    5、anti-sexual harassment law

    任何形式的性骚扰都是违法的

    6、minimum wage and other benefits

    雇主必须按照该地区的薪酬标准和生产委员会所颁发的一式三份最低薪酬标准,不遵守者,可能导致刑事与民事犯罪。法律所规定的薪资待遇以及工作补偿和福利,包括加班费、晚班费、13个月工资。

    7、form,payee,time and place of payment of wages

    工资一定要现金;

    付款至少每两个星期;

    地点必须在公司及公司附近,如果员工是为了领你的工资产生的交通费,公司还要支付交通费用。

    8、other prohibition

    不允许:性别歧视、强制赞助、克扣工资

    9、unfair labour practices

    工人宪法注意一下,如果侵犯,员工与雇主都有可能被定罪。

    10、strike

    员工可参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罢工

    11、vaild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雇主想解雇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原因合理并且合法

    给员工解释机会

    提前30日书面通知

    聘用终止确认为合法后,一封合同终止书面通知

    菲律宾的劳工法还有很多细节,以上只是粗略的记录,在本国经商或者就职,都应该了解和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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