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概是大三之前。我很少思考別人是怎麼想。心思大概用在自己怎麼想的太多。正常情況倒沒有啥問題。就怕別人有情緒或者說是耍情緒。
不論是生氣還是哭泣。就這兩種情緒,可以讓我變得嚴肅異常,鍼口不語。但也不會所有情况都這樣,偶爾的用心就印象深刻。比如:
曾經,初三的時候。我同座給我寫了一個紙條,大概是馬上要畢業了,我們會各奔東西(原文是:秋后的蚂蚱蹦噠不了幾天了)云云。我將那個紙條隨身帶過一個夏季,直到我發現,我倆高中又能是同班同學。真的是太……之後,我就覺得文字的力量好厲害。寥寥几字,沒直接寫什麼事,一看就懂她是什麼意思(其實意思还挺明显的,是我當時大驚小怪)。
高中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另一個初中同學(更是初中優秀學生代表),她是我們班的語文課代表,文字水平就更別說了。一篇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朗誦的有聲有色,記憶深刻。我這樣語文都可能不及格的,只有膜拜吧,哈哈哈。但,她向我諮詢一件事,說跟一個男孩鬧僵了,怎麽辦?猛一下我還真不知道。她寫了點文字,遞給我看。我看了下說:“寫的倒是情真意切的,可惜有點牽強你的內心吧!不如當面說。如果你能照著你寫的說出來,那也行啊!”她聽完,從她的表情上我看出來她同意認可我的說法,可她並不采纳我的意見,最後還是寫的文字进行传递。
上面兩個例子,我的印象特深刻。文字可以打動人,更能欺骗人,还有一大片的無病呻吟。
經歷多了才會有效果。偶爾的懂得並不能養成一個懂得之後的習慣。我還是那樣,遇到有人生氣或者哭泣,我都選擇離開。我不懂的平息怒氣,更不懂的安慰他人。我一張口,或許更加嚴重。
有很多類似的社交技巧這類書,我看見名字就討厭。我秉承對人不可以用所謂的技巧。真心對人,坦誠以待,簡單實在。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接受他人的坦誠。有的人誤解,還好時間長了就懂得。有的人確認為坦誠太傻太天真,勸我要有點城府。還有人污衊我,說我城府夠深,哪有人傻到有啥說啥,必定有詐(這麽說我的人,怕的我都不敢接觸,深不可測啊。)!哈哈哈,瞧瞧多復雜。
我們总会被接受或者類似我們這樣的人所包圍。志同道合還是臭味相投都一樣。就像一個個磁場。每個人,做好自己。就有類似的人靠近來,成為一個個群體。這樣的群體不是小區群,不是工作群,不是同學群,可能各自天涯不相識,卻猶如身旁早相知。
再回到這個題目,我還是不會安慰人。最起碼,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或許說,是根本沒有一點用處的。不如寫。也可能,寫也沒什麽用處。就陪著吧,說什麽,寫什麼都不如讓他人知道:我都在,我一直在,You are not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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