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 正宗毛利大五郎 | 来源:发表于2019-11-28 00:41 被阅读0次

    这是一本美国9年级(初三)学生的必读书。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That’s why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知更鸟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用它们的心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

    我不知道当一个9年级的美国学生读了这本书会怎么想,除了里面明显的反种族歧视,善于恶,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还有自己的家人对号入座。就如作者所说,世界上一共有4种人,像阿迪克斯一家和其邻居那样的普通白人,像坎宁安那样的住在树林里的白种人,像尤厄尔那样住在垃圾场上的白种人,还有黑人。

    也许在今天,表面和平的美国,尤其是那些相对国际化和自由的大都市黑白的分隔除了邮政编码,好像看不出分别。但我觉得在每个人心底里,其实还是有这样的分别。这种分别心也许不仅仅在美国,也许跨越时空。

    就像所有伟大的小说样,书里的人物很难有绝对的好和坏。就算是最烂的Ewell家,除了厌恶Ewell父亲的懒惰、狠毒和无赖,厌恶Ewell大女儿的自私、懦弱和无良,但深想一步,是什么造就了这些“烂人”。我很难想象Ewell的大女儿像《风雨哈佛路》里的女主那样受到重大刺激后打通任督二脉奋起学习进入哈佛,因为她从小就出生在一种绝望里。就像小说里写的,这个案子结束以后,镇上的人对Ewell家的态度也是哪来的回哪去。他们的“胜利”只因为他们的肤色,不因为事实,也不因为尊重。而且因为这个案子,所有人对他们更加厌恶。这其实也是Ewell父亲报复的原因,因为本来就没有尊严的他们,更加没有尊严了。这像极了现实中那些一边领食品券,一边吸大麻的白人和黑人。我不认为他们对社会有支付他们这些福利的人有任何的感恩,而是把所有的不幸归咎在他人身上。更不幸的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孩子9年级的时候会不会看这本书,或者说,他们是否有能力和意愿读到9年级。

    黑人Tom Robinson的逃跑和狱中死亡是我没有预期到的。开始我想是监狱里种种不公平的对待,但是后来Finch的解释我觉得完全合理,那就是作为黑人的Tom听够了白人空头的许诺,与其等死,还不如孤注一掷。他身中17弹,可以看到种族之间如此的仇恨。他挑起了种族之间矛盾的底线,就是把白人的那一些对自己种族优越的assumpiton化成泡影。我觉得如果作者安排主动冒犯Tom的如果不是鄙视链第二底端的Ewell家大女儿,而是安排鄙视链顶端的白女,说不定还有《了不起的盖茨比》无情和无良Daisy的效果。

    黑人女佣Calpurnia带着两位小主人去黑人教堂那段也非常精彩。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观念并不是只有白人才有,黑人也有。所以才会有黑人反对他们进入教堂。

    看看网上其它书评,多是感慨教养和教育。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Finch律师,确实非常坚守自己做人的底线,让孩子们明白对和错。Finch让Jem坚持给偏执老太读书的那段电影里没有,老太的变态折磨让自己和Jem都到达里彼岸。一个人的强壮不因为手里有枪。大多数人认为的“正确”也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正确。

    不过猜得中开头未必猜得中结尾。《杀》的作者 Harper Lee1926年出生于阿拉巴马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Lee一生独身,深居简出,不接受采访。她一生只发表过两部小说,一部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本是在她临终前一年才发表的《设立守望者》Go Set A Watchman。《设》这本书其实在《杀》之前就写完了,写的是20年后《杀》中的主人公小女孩回到小镇上再次见到父亲Finch的感悟。和大家预想的不同,Finch律师不再是那个公正不阿保护黑人的正义化身,而变得比其他人更加歧视黑人。很多读者对这个续写深深的失望,因为Finch律师的人设早已深入人心。

    突然感觉Harper Lee和Boo Radley一样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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