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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六十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六十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4-05-13 13:30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第六十章

    憨山大师著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其德交归焉。

    【注】此言无为之益,福利于民,反显有为之害也。

    凡治大国,以安静无扰为主,行其所无事,则民自安居乐业,而蒙其福利矣,故曰若烹小鲜。烹小鲜,则不可挠。挠,则靡烂而不全矣。

    治民亦然。夫虐政害民,灾害并至,民受其殃。不知为政之道,乃以鬼神为厉而伤人,反以祭祀以要其福,其实君人者不道所致也。若以道德君临天下,则和气致祥,虽有鬼而亦不神矣。不神,谓不能为祸福也。

    且鬼神非无,然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岂不昭格于上下耶?第虽灵爽赫然,但只为民之福,不为民害,故曰非其鬼不神,但其神不伤人耳。然非其神不伤人,实由圣人含哺百姓,如保赤子,与天地合其德,鬼神合其吉凶,而绝无伤民之意,故鬼神协和而致福也,故曰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之。

    如汤之时,七年大旱,汤以身代牺牲,藉茅以祷,致雨三尺。故民皆以汤王克诚感格所致,斯盖由夫两不相伤,故其德交归焉。此无为之德,福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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