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遇见Anday的时候我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他大我两岁,身高1米86,那是我第一次相亲,也是我第一次因为相亲而遇见喜欢的男人,他叫天佑。那是个冬天,我早早就到了约定的地方,我喜欢提前赴约,可以补口红,可以整理头发,也可以拿湿巾纸擦一擦高跟鞋的鞋边,然后点一杯黑咖,随手翻开一本杂志。他风风火火来了,骑着摩托车,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风驰电掣般的,让我想起《上海滩》周润发的打扮,足够帅,足够冷,也足够让我日后爱上他。
认识不久就是情人节 ,那天晚上我带着巧克力主动去找了天佑,送上丝滑的甜,也送上我自己。他用嘴叼了一块巧克力喂我,我和他各自咬了一半,然后急急忙忙找对方嘴里的另一半,舌头都探到底了,只觉得初吻的味道甜甜的,就像那盒巧克力。他的嘴唇特别有型,轮廓分明,我喜欢这样的嘴,吻起来肉肉的,都是爱的厚度。两个人赤裸着身子站在镜子前摆海报里的姿势,他用下巴抵着我的头,遮住外人见不得的区域,嘴里喊着“咔嚓,咔嚓”,我问他,你要照下来吗?他说,我才不要让别人看到你这样。
两个月不到,我和他就被迫分开了。那是一种让人心碎的浪漫,分手的时候,我和他的脸上都爬满了泪水。经不住家人的阻挡,他最终还是听从了所谓的“过来人的经验”和他不爱的女人走在了一起,只因为那个女人有房子,过来人认为可以少奋斗十年。我跟他说,我也可以给你房子。他笑,我妈妈说你太妖艳了,我整天总往你那里跑,她说迟早有一天你会榨干我的,她让我找个普普通通的女人结婚。我不再坚持。
热恋的时候,他像《双城记》里的家桥郑重地对我说“我爱你,你必须相信,从今以后我只爱你。”他说了,我便当真了。那样久都不曾怀疑。 他说的那句爱像开在心底的荆棘一样扎得生疼,以为是一辈子,以为是他在佛前许下的诺言。也是这句话让我过了那么久都不曾真正把他从心里擦掉当成路人,去接受别的男人的爱。专情的女人,一旦爱了便是一辈子。只肯跟他在一起,也只肯跟他在一起才有快感。那快感翻转季节,使冬变春。
最想他的时候,从朋友那里知道了他的婚讯。挣扎着问他:“你爱她吗?”他似笑非笑反问,你觉得呢?继续问,你和她上床了吗?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连手都没有牵,她对我也没什么感觉。眼泪突然就一拥而上了,为什么要这样?天佑,你不会幸福的。爱情,爱情?狗屁!他倒笑了,我会让她爱上我的,我一定会征服她的,你等着瞧。我的眼睛暗了下去……
都说离开一个地方是因为爱一个人,可有时候即便被一个人伤了心还是选择留下来,因为你爱他。
看他忙着结婚,借钱给那个女人买钻戒,看他满腹的心事,心便揪得那样厉害。一连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他结婚的时候天空依然是将雨的天空,我的心亦是将雨的天空,心里的这场雨显见得比这连绵的雨还要悲壮,还要连天而下。我对他说:“连天都哭了,连天都哭了七天七夜。”他没有说话,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后来天佑告诉我,婚礼上,他全然没有新郎官的兴奋,反倒添了几抹神伤。他的洞房花烛夜是在雨声中度过的,他彻夜未眠,心底被无数虫子啃噬着,床上女人的脸和我的脸不停闪烁在他眼前,他终于没有碰床上的女人。他的热情早已全部给了我。我很快就信了,因为他新婚的第二天联系了我。
他说,我想见你。语气不容质疑。
心疼地见了他。他的吻便如密雨降临,细细密密滋润进我的五脏六腑。他发了疯似的吻我,嘴里不停地说着:“我爱你,我爱你,我只爱你……”我的泪瞬间迸出,捧起他的脸,一寸一寸地回吻,吻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耳朵,脖子,胸口……他解了我的扣子,丝一般绵长的欢爱,将我们彼此狠狠地绕进骨头里。他说我一热烈就不得了了,是糖,会渗透,会融化,会甜蜜到让人长蛀牙。我哭着任他在身体里挺进,每一次撞击都直击骨髓。拉他的手放在胸上,他使劲儿地抓,我无所顾忌地喊叫。然后流着泪含糊不清地对他说:“我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他猛烈的欲望在我的身体里挥洒,那一夜,如醇酒,被他一饮而尽,熏然而又芬芳。
生活总是走出想象,有些路,选择了,你只能一直走。可以后悔,但却永不能回头。他说小野,你就是我的药。有你的爱,活着便不那样生硬了,感觉草漫漫地,花香香地,阳光软软地,到处都有好风漫上来。我笑得花枝乱颤。他定定地看我,许久说:”你真是狐狸。“
男人的爱情总是充满理智,天佑渐渐与生活妥协,亦开始让步,他终于接受了他不爱的女人。他努力做一个丈夫,他用浓浓的遗憾把一个男人对家庭的概念演绎的淋漓尽致,他必须接受,必须沿着直线行走。爱情对有些人来说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他很快有了孩子,可我依然单身。爱玲说,一个女人,如果身体健康,生活安定,但心里不安定,她是不会老的。依然选择精致,依然用心打理自己。偶尔会在下班的路上碰到天佑,他说每一次见我感觉都不同,他的心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惆怅。他还说他想我,我回他,那你还不是跑了?
信念是个奇怪的东西,让人可以不顾一切的守信,说是还存留念想,不如说是让自己本身在慢慢的等待中熬到死心。初恋的时候,心底最柔软的渴望被满足,被触及,爱情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记录下那些美好。我想,存在过,拥有过,其实本身就已很美好。
有天他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心情不好,拨了我的电话:“你恨我吗?”我咯咯地笑:“你喝酒了?为什么要恨你?你是那个女人的一世情缘,我怎么能让你做我的天长地久?”
他的手一颤,我听见手机咣铛掉在地上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说,小野,你还记得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时候吗?离别时你送给我一条宝蓝色内裤,从来没有女人送我这个,当时我说好啊好啊,然后一出门我就扔了,为了避嫌,也因为实在没有地方藏。那丢弃的东西多像我自己挥霍浪掷的爱情啊,那样性感美丽,那样不见天日……他哽咽了。
我安慰他,天佑,我只想一辈子爱一个男人,我只想和爱着的这个男人结结实实地相好,安安稳稳地在一起。二十多岁的男人大多是懦弱的,我不会怪你。过去的感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会记得你的好。
自此,我再也没有让他找到过我,我在他的世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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