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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自己最喜欢的文体是散文、诗歌和小说,在这三种文体中能够感受到文字的力量。

记忆中读到过文字最优美的散文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最引人入胜的是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最喜欢的小说是玛格丽特.米歇尔的《飘》和刘慈欣的《带上你的眼睛》和《三体》,最喜欢的诗歌是泰戈尔的《飞鸟集》。
都说喜欢的事情才能做到极致,我喜欢这三种文体,却很少写这三种文体,只是喜欢阅读,平时写的都是一些励志、亲子、婚姻和人物的新媒体文,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嗨式写作,粉丝寥寥。
乔布斯曾说:“消费者并不清楚现在科技的发展水平,他们并不知道科技可以干什么,他们也不能预测下一个改变整个行业的突破口在哪里。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
我还没有强大到像乔布斯那样能够引导客户(我的读者)和预测未来,但是我依旧坚信我手写我心,坚持写出真诚的东西,必然能够吸引到和自己同频的人。
就像刘慈欣写科幻小说,是因为他自己很喜欢科幻,所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和写作特长去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最终吸引了全世界的科幻迷,也把一些本来并不喜欢科幻小说的读者引导成为了科幻迷,比如我。
马伯庸在写历史小说书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的读者是谁,年龄几何?性别是什么?他只是恰好是个理工男,擅长把理工知识和历史进行融合,这样的写作风格也吸引了大批粉丝,包括原本并不喜欢枯燥历史知识的人。
好的作者能够通过自己独有的风格引导读者喜欢上自己的书,而不是提前去规划读者的画像,去迎合读者的口味,刻意迎合读者的作者也很少能够成为优秀的作者。
当年明月写《明朝那些事儿》时市场上还没有类似风格的书,他的文章风格轻松明快、语言调侃,幽默风趣,把严肃的历史写的通俗易懂,符合现代人的阅读口味,让读者看得轻松,使人感觉历史很精彩,历史也很好看,他也掀起了一股历史热。
他的书也并没有设定特定的读者群体,反倒是吸引了男女老少都喜欢看他的书,我儿子从小学开始就看他的书,受到他的影响喜欢上了学习历史,前后反复看了《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籍将近二十遍,看完了还不过瘾,去搜罗了类似的很多历史书看,甚至连《二十四史》这样的书也能看得进去了,不得不说好的作品和作者都是在用独特的写作风格引导作者去喜欢上自己的书的。
很多作者在写东西时也很注重读者的感受,比如白居易,他写完诗歌会读给一个老奶奶听,反复修改到老奶奶也能听懂的地步才满意,毕竟作品晦涩难懂也很难推广。
但是也有作者固执己见,写东西只是自嗨式的,比如卡夫卡,写的文章很难读懂,他以冷峻的笔调,写尽了人间惨淡内核,他自己也只是把写作当成爱好,不为名不为利,卡夫卡一生都在为自己而写,写作是他的本能,如同吃饭睡觉,甚至为了写作,他可以不吃不睡。在去世前他把自己的作品交给了朋友,并反复叮嘱自己的朋友不要把作品发表了。
如非生存所需,写作于我就像写作于卡夫卡一样,是我的兴趣爱好和本能,我就是喜欢把自己的思考和情感、悲欢离合的感想寄托在写作上,并且通过不断提升和打磨写作技能,让自己的写作日益熟练流畅,没有想过通过写作发财致富和成为名人,如有读者恰好能与我产生共鸣,多出了很多粉丝和流量,那自然是我在写作上不断精进技能和用真诚带来的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结果。
作者:陌小诺,用脚步丈量世界,用文字思考人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四方友,赚万贯钱,用有限的人生体验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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