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所用的药材要求品种纯正地道,并要注意同一药名不同品种的功能差异。如牛膝有怀牛膝、川牛膝之分。怀牛膝产于河南,含多量钾盐及皂甙等,临床以补肝肾、强筋骨见长;川牛膝产于四川,不含皂甙,临床有活血祛瘀功能。药酒制作时须按药酒的主治功能,进行适当药材选择,这类问题较为常见,当密切注意。
药材的加工炮制也要十分讲究,早在《千金要方》中,就提出。薄切就是加工的一项要求。有的则应轧成粗末,有些矿物及介类等药需轧成细粉,应煮的药材需切成短咀或薄片。适当地粉碎药材,可扩大药材与酒液的接触面,有利增加扩散、溶解。但不宜过细,过细使大量细胞破坏,使细胞内的不溶物,质、粘液质进入酒液中,不但不利于扩散、溶解,还会使药酒混浊。此外,对有些药物,还应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炮制。既可减少某些药物的毒副作用,药用安全,又可增强或改变其药用效果。如附子生用有毒,经用辅料甘草和黑豆煎煮加工后,可祛除其毒性。生首乌有生津润燥、滑肠通便等作用,但经黑豆汁蒸煮后,却有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的功能。
各种不同药酒所取的药材不同又有各自不同的加工要求。如冯了性药酒,在制作过程中,有些药厂用加热蒸制的方法,这不利于药汁和有效成分的摄取,而且对丁公藤还有去除毒性的作用。因丁公藤在初蒸时有一股腥臭气散发出来,这就是毒性的外泄,经蒸一小时后,逐渐转变为芳香,示毒性除尽,对冯了性药酒的使用,更为安全有效。又如虎骨酒中的虎骨,非常坚实,成分难于溶出,而且制酒时加热时间又不能太长,为了避免损失贵重的虎骨,可先熬成虎骨胶,再将胶溶于酒中。
至于《神农本草经》中说到 “药性有宜酒渍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说明有些药物不宜入酒,此观点后世很少提及,还当作进一步研究。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对16种药酒中致突变物质作了初步检测,其中12种药酒不含有致突变物质,但有4种药酒含有致突变物质,虽然这些致突变物质不是二甲基亚硝胺以及二乙基亚硝胺,但也应引起重视。致突变物质大多可能来自药材贮存中受到的污染,或制备工艺流程中混进了致突变物质(包括原料酒中的致突变物质),但也不排斥对某些药材本身是否适应作为药酒成分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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