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和遗忘、守护、重逢相关的原创连载故事,文中人物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原发自豆瓣:妖彦儿及微信公众号:应苏的后花园。每周三晚上新。
婴儿,我决定离婚了。我在静安寺的璞丽酒店,过来坐坐吧。
多数的上海人都是有着”A面“和”B面“的,他们一边吃着豆浆油条,一边喝着洋酒咖啡,对马家二小姐来说,这种特性尤为明显。比如,她会选择静安,而不是浦东,因为静安是上海的上只角,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繁华的静安寺,面朝嘉里中心,背靠越洋广场,这里是上海最热闹的商圈。这里是魔都的愈合剂,是喧嚣中隐藏着的桃花源,就在十字路口那家夺目的GUCCI门店右侧,隐藏着一家高端奢华的璞丽酒店,这是已故设计大师Jaya Ibrahim的作品,东方的客房设计释放出迷人的禅意,犹如秘境般让人陶醉。从酒店入口到房间的路上,我在想一个问题:设计师是看了《红楼梦》才设计的酒店吗?
二小姐是马迁的堂姐,本名马一凡,是马家那一辈中最厉害的角色。两年不见,54岁的她保养有方,看上去像40出头,灰紫色锁骨卷发,眼窝深深,白白净净,身材娇小玲珑,黑色蕾丝透视上衣,白色阔脚裤,woven slides的编织拖,Bottega Veneta的kont手拿包,时尚又不会出错,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做起决定来丝毫不迟疑,时而像艺术家时而像少奶奶。
二小姐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女孩儿“,全家人都是做生意的,自小就在静安长大,人长得漂亮,自小学绘画和琵琶,追求者络绎不绝。可她偏偏喜欢上了一个穷小子;这个穷小子,正是我妈的亲侄子,我的表哥崔子。每到周末或假期,二小姐就会跟崔子出去游山玩水,我和马迁就是两只大大的电灯泡,永不言倦。
我带老二他们出去写生,这是一个完美的借口。
尽管那时爱情美的冒泡儿,崔子和二小姐的爱情终究敌不过现实,夭折了。二小姐是大家的女神,她率真、聪明、漂亮、自由、自我,她有着一头犹如钟楚红的卷发,猩红的大嘴,她喜欢听梅艳芳的《坏女孩》,喜欢快歌舞曲,据说她跳起舞来,颠倒众生。
后来她跟哥哥的合伙人谈恋爱,搬进那人在巨鹿路的老洋房,这一住就是10年,再也不画画了。
这一次,我只想要婚姻,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二小姐38岁。这次,她嫁的是一个大她12岁的邱先生,对她百依百顺,因为生意的关系,全家人居住在香港。
十几年来,她从大小姐转换为贤内助,从不下厨房到做得一手好菜,从不理财到投资新贵,先生连一碗面都不会做,除了打牌和逛街的时间,她都是在家,以至于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大儿子都改口喊她叫妈妈。
其实我早就想离婚了,我想好了。他肯定不愿意,但是,我不能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我们早就分床睡了。他除了做生意,毫无生活情趣,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融入到我们家,现在又老了很多,我连他的样子看着都难受。
导火索是无意间发现邱先生和一陌生女人发暧昧短信。
我一点都不关心这个女人是谁,他们进行到哪一步了,但是我必须要有所动作:一方面请教哥哥姐姐,咨询离婚律师;一方面扩散舆论,告知先生的儿子及亲友,错在男方;同时把房产证存款珠宝等带走,搬回上海。
娘家哥姐劝她忍了,”你也不年轻了,没有生活来源,何况,你没有孩子,你也分不到多少的。“
二小姐说:单身真好啊。
我为了他,放弃了我的爱好,我的朋友,我的生活,成天都跟笼中鸟一样,他是舍得为我花钱,把我打扮得像老女人一样;我们完全没法交流,我们聊不到一起,玩不到一起啊。人生还有那么长,我不想这样委屈下去了。
你不是要婚姻的嘛,我说。
二小姐说,我最后悔的就是这个。其实,婚姻是很现实的,很乏味的,假如你们之间没有喜欢,没有默契,长夜漫漫是很难走下去的。我爱我自己,比任何人都爱。
可是,这么多年,你跟社会脱节了,也没做事,你有没想过你离婚了怎么生活?
静安我还有房子呢,收回来,然后恢复以前的单身生活啊,上海我很多朋友啊,我还可以恢复画画,也可以去学新鲜的东西啊。
不过,我不会一分钱都不要就离婚的,所以嘛,离婚这件事我会从长计议,你想啊,他是个生意人,离婚肯定会分掉他不少的钱,而我呢,这十几年的青春总是需要有个补偿的呀......二小姐说着说着陷入了沉思,阔别职场20年,养活自己是一个伪命题,或许,眼前最要紧的是打好离婚这场仗吧。
我们分别的时候,夜已深,聊着聊着,我竟然有一种异样的感受,二小姐不再年轻了,那个岁月是一把什么刀来着呢。
那个活在我脑海里摇曳生姿的性感女人去哪儿了呢。
其实,比经济独立更重要的是精神独立。不是为了匹配别人的价值而逼迫自己,更不是依靠别人的喜好去改变自己。不管你是家庭主妇还是创业女强人,前提并不是有钱,而是可以做自己。
我最爱的香港著名女作家李碧华教我们要性感——不是撩拨他人的性感,而是活着的性感——学会七分饱、三分醉、十足收成。那是一种不为功名利禄的快活,冷眼看破之后依然奋不顾身的投入;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刚回酒店房间,电话响起来,那端传来的声音竟是戴sir。这家伙就像是跟踪狂一样,”你和二姐见面了?明天有安排没,我们一起吃个饭可以吗?“
直觉告诉我,绝对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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