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任何东西我们都有货比三家的习惯,追求物美价廉。买保险当然也不例外。太多的人,都是抱着对“货比三家”的虔诚信仰走上买保险这条路的。
可惜麻烦的是,保险这东西不像其他东西,其他东西获知商品的质量比较容易,看牌子、看做工、看式样、看材质、更厉害的是凭经验。太多东西包括房子,我们有太多的人,有太多的购买和使用经验。即便是服务,也可以看牌子、看资质、凭经验……总之关于花多少钱可以买到多少、什么样的商品或服务,这个信息是比较容易得到的。那货比三家也就比较容易,这里边最主要的是省时间。
保险就不那么容易判断了。经纪公司以“给客户提供最具性价比的保险产品”为己任。来说一下保险经纪公司货比三家的概念:

这是某经纪公司的供应商,换句话说这家经纪公司的“最具性价比的产品”就在这些公司的产品里。下面是另一家的:

从中可以看到有很多不一样,也有一些交集,比如天安人寿、中德安联、中意人寿、同方全球,这是因为这些公司缺乏人数足够多,能力足够强的代理人团队,当然也许是因为成本原因,股东不愿意走代理人路线。总之,大的公司通常是不会走“渠道”路线的。当然也很可能是因为成本。顺便吐槽一下网页制作水平,这LOGO墙做得肉眼可见的业余。
如何呈现“最具性价比的保险产品”呢?常见的做法是比较表:

拿数据说话。我就差缺补漏一下,这种表上不可能有的东西:

一切都是为了体验好。保险体验谁也不知道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

这是保险合同里关于保险金给付的定义,内容基本上照抄自《保险法》第23-25条。其中第1句"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一般情况会认为重点在"五日内",实际上对于"清洁件"(历史清楚),1个工作日足矣。问题是"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和资料"是否齐全。齐全且"清洁"就1个工作日核准,不齐全、不清洁,5个工作日的计时就不会开始。要做到收集一次就齐全,
那么首先要了解是什么保单,有没有跟现在情况吻合的保障利益;
如果是疾病,得知道第一次就诊时间在不在有效时间范围内;
等待期之内有没有过疑似有关的问题发生;
知道现在有或很快可以得到什么证明、资料,理赔人员必须要什么证明、资料,如果暂时没有,该如何说明……
还要确认,当初投保时是什么情况,怎么说的,怎么告知的,有没有交过什么资料。从而确认保单是否"清洁"。
资料递交理赔以后,如果没问题,那当然就不算"情形复杂",其实就是说理赔人员没发现新的疑点。如果发现,那么理赔案就自动变成"情形复杂",倒计时从5个工作日变成30个工作日。这时要想争取时间就要知道出了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当然这里面涉及如何沟通。没错,全是鸡毛蒜皮,但体验就在这些鸡毛蒜皮里。别的消费也是这样。可是不一样的是,别的鸡毛蒜皮即使是不愉快,烦人,那是烦一会儿。保险的鸡毛蒜皮,如果弄不好,那是大麻烦。
《保险法》第22条里当然也写了"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这个一次性通知,可不一定很轻松哦。
举个例子,比如有的人寿险没有写受益人,挂了,子女来办理赔,那当然需要一堆的文件和证明。如果是外来人口,那就需要回原籍办。理赔人员要一次说清楚,得知道比如这个老人生前结过几次婚?有过多少孩子?父母、兄弟姐妹还有没有?……诸多细节只要漏掉1个,就做不到一次性通知。理赔人员说要多少、什么样的资料,是受制于他掌握了多少客户细节信息的。如果做不到,你不能怪理赔不遵守保险法。况且就说得很清楚,就ABCD四样,在原籍果然能保证名称、格式、出处全对吗?也不一定。
所以,保险体验好,跟公司的经营稳健程度,跟公司人员敬业精神,专业素养,沟通技巧、信息掌握……都有非常重要的关系。哪怕你自己已经很懂,产品以外的信息也不能忽视。
这些就是常见的"货比三家"销售里,不大容易体现的。而我说出来,就为了查缺补漏。不提不代表不重要。




这是两个保险公司的公开披露的"偿付能力"数据。每个保险公司都有,每个季度披露一次最新数据。这是规定。从中大概其可以看出一个保险公司经营得好不好。当然这跟股东结构有一定关系,一个公司合伙人的多与少,利与弊这个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
重要的是,知道了这些,总比光看个比较表来得更靠谱吧?货比三家,比得更科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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