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赞同二元论

作者: 神学笔记 | 来源:发表于2019-10-02 19:01 被阅读0次

    细读了尼柝声弟兄的著作《人的破碎与灵的出来》,发现他的人性内在结构是三元论观点。如下例子:

    人的灵能不能使用,是根据于神的两个工作:一个工作是要破碎我们外面的人,另外一个工作是要把我们的灵和魂分开,或者说要把我们里面的人和我们外面的人分开。只有当神在我们身上作了这两件事之后,我们才能使用我们的灵。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四 12)

    在这里,尼弟兄把外面与里面分为魂与灵,还引用了经文。

    我不同意尼弟兄的观点,我更赞同人性二元论观点。

    来4:12可以这样理解:神的道是这样地有能力,以至于它能搜寻并暴露所有对神的悖逆和不顺服。

    圣经的重点是在被神所创造之整体合一的人。

    基督教思想史中被广泛接受的主张是:人是由二成分组成的,物质面即身体,非物质面即魂或灵。

    1. 圣经互换使用“魂”与“灵”二字

    “魂”或“灵魂”和“灵”被译作圣经字汇之用法时,发现它们有时候是互换使用的。如路1:46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路1:47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这诗句是十分明显的希伯来文体里的平行句,用同义的字来表达相同的思想。

    2.“灵魂”或“灵”都会犯罪的

    支持人性三元论的人通常都认为“灵”比魂更纯洁,当灵被更新时,它就脱离了罪,并且对圣灵的感动有反应。然而这样的理解(常见于流行的基督教讲道和著作里)并不真的有圣经经文的支持。我们的灵并非我们生命中那个属灵上纯洁的部分,以至于我们在各样的情况下都应跟随它的带领;事实上它也会有犯罪的欲望或带出犯罪的方向。当保罗勉励哥林多教会人要洁净他们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7:1)时,意思是说在我们的灵里是有污秽的。

    3.“灵”所要做的,“魂”也会要做;反之亦然

    那些支持人性三元论的人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如何从他们的观点来清楚地定义“灵”与“魂”的区别。思想、感觉和作决定并不是只由我们的“魂”来做的。我们的“灵”也能够经历情绪,如箴言也提到有“忧伤的灵”,恰好与“喜乐的心”相反(箴17:22)。知道、察觉和思想的功能也能由我们的“灵”来做。重点是要说“魂”与“灵”两词一般是用来指人的非物质部分,硬要说两者之间在使用上有什么真的区别,是很难的。圣经的焦点主要是在合一整体的人,即我们的身体和我们非身体的部分,是一同动作的合一之整体。

    4.圣经没有说过,在人生的任何方面和在与神的关系中,活跃的是我们的灵,而非我们的魂;事实上这两个词都被用来说到我们与神之关系的所有层面。我们的身体也参与在敬拜中;我们乃是身体和灵魂合一的整体。当我们敬拜神并尽“意”来爱神时(可12:30),我们的头脑就是在思想神。总之,圣经不支持魂与灵之间有任何的区分。

    不过,之前我是支持人性三元论的,感谢圣灵的带领,让本人学习了这门课程,可以更新而变化,更懂得释经。

    关于尼弟兄所说的基督徒遭遇的事情和环境是主所给的,那是主为了造就人先破碎他,使他变得柔和谦卑合神使用,这是本人深表赞同的。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卅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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