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很多基督教的信徒不支持堕胎,甚至表示基督教反对堕胎,必须严格反对堕胎。还会言之凿凿,信誓旦旦地表示《圣经》就反对堕胎。《圣经》不会错,所以,我们必须要反对任何情况下的堕胎选择,因为这是原则性问题。因为圣经说了不能杀人,胎儿也是生命,也是人,所以不能堕胎就是毫无疑问正确的。
对此,我必须要澄清一点,虽然我是一个非常重视《圣经》权威的人,但是我严重反对曲解圣经作为个人理论依据的种种行为。学习《圣经》是教人为善的,不是叫人以此作为武器去伤害人的。对于《圣经》的理解必然是要对人类有益处的,因为圣经说,
林前12:4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
林前12:5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
林前12:6功用也有分别,上帝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
林前12:7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
如果你根据《圣经》得出一个结论是有损于他人正当权益的,那么请注意验证自己对《圣经》的理解,而不要自以为是地去辖制人。
1. 不是每一个人的出生都表示是被祝福的
太26: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路23:29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
这两段经文都是耶稣基督亲口说的。
前一段是耶稣说卖他的人不来到这个世界倒好。这句话至少说明,耶稣并不认为所有人来到这个世上都是蒙祝福的结果。如果一个人的境遇实在不堪,还不如不来这世上。
后一段经文,是耶稣的钉十字架之前对为他哭泣的妇女说的,让他们为自己和自己的子女担忧,因为她们将会面临极大的痛苦,以至于他们会感叹,把自己的孩子带来世上反而增加了痛苦。
2. 不鼓励≠不可以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当然不会鼓励人们堕胎。堕胎绝对不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最起码这件事对于孕妇是会造成伤害的。其次,我们应该对生命报以敬畏的心,而不应该随意对待任何一个生命。再者,圣经的确有些地方提到,上帝祝福某些人,赐给他们孩子,有时候,所怀的胎的确有可能是上帝的祝福。
所以,对于堕胎,我当然是很不鼓励的。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和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我们当然要呼吁全社会重视人流手术泛滥带来的可怕后果,不应该把堕胎当成一种儿戏。甚至于有些性知识匮乏的年轻人,因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而不重视预防措施,给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但是,这不代表妇女应该被剥夺选择堕胎的权利。
我们反对堕胎是为了呼吁人们敬畏生命,重视妇女权益。如果盲目极端地反对堕胎,在某些情况下,反倒有违初衷,成了践踏生命,无视妇女权益的人。
如果一个妇女的胎儿先天存在严重疾病,把这个孩子带到世界,孩子的父母无力照顾,如果孕妇是基督徒,所以就不应该堕胎,必须生下来?这么做,显然是荒谬的。
再比如,如果一个女生不幸被强暴,又不幸怀孕,那么这个时候,她难道应该被剥夺终止妊娠的权利吗?你不会告诉我,被强暴也是上帝的祝福吧?如果这个女子有意愿要养育这个意外来到的生命,我们当然不反对。但是,如果这个女子不希望养育这个孩子,那么我认为选择堕胎并无不妥。
再有一种情况,如果孕妇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当时情况下生育孩子。难道为了那个还没出生的生命应该漠视这位妇女的生命权益吗?这显然是荒诞的。未出生的孩子的确也是生命,但是母体的生命权应该优先得到保障。
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孕妇可能不得已要采取堕胎来避免难以承担的后果。这个时候,以宗教的名义剥夺产妇对终止妊娠的合理诉求,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也绝对不会是荣耀上帝的行为。
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我们反对(无节制的)堕胎是因为这件事没有益处,会有害处。如果为了坚持这个所谓的『原则』而不惜伤害他人的时候,这就成了一种迷信。凡事应该要造就人,多做有益处的事,这才是基督徒荣耀上帝的方式。而不是自以为是地曲解《圣经》并给别人难挑的担子。
结语
写这篇文章,只是因为经常看到有些信仰基督教的朋友,有意无意之间流露出来对堕胎行为的极端排斥。希望非基督教的朋友不要误解,以为《圣经》真的这么不和人情。同时更希望我们的教友,谨慎自己的言行,在自己不够清楚的领域,面对复杂的问题不要给出想当然的答案。
堕胎总是意味着不幸,但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不幸,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选择它。
愿大家都被生活善待,开心幸福!
网友评论
14 我要赞颂你,因为我的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我是清楚知道的。
15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最深处被编织成形;当时我的骨骼在你眼前并不隐蔽。
16 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我身上未有一处成形,我百体受造的日子都已经记在你的册上了。
耶稣说:恨人就如同杀人。连恨人这样无形的事都不能做,何况去杀那有血有肉的婴孩呢?
但这和堕胎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