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过去了,我已经,不记得一些细节了。比如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其实挺不公平的,你都,没有告诉我你的年龄。大叔,或者大爷吧。有点想笑。我们算朋友的话,是忘年交了。也没聊过一些有价值的话题,我却念念不忘。温润如玉。我有时候想,配得上这四个字的人,是怎样的人呢。
我呢天查,执念,百度说,执持忆念。本不大认同的,也不都是忆念啊。刚刚,凌晨两点七分,突然觉得,就是忆念。我对过去,有执念。跟朋友提起过你,我说,上天赐给我很多好人,教给我很多东西,那些人不会一直陪伴我,但都,真切的,参与了我的成长,我的人生。我说,你也是这样的人,教完后就离开了。不过没有好好道别。我因为你,对两句话很有感触:相遇总是猝不及防,离别多是蓄谋已久。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广州是个好地方。因为你说,我深信不疑。我对别人说我很喜欢广州,他们疑惑,你又没去过广州,对啊,但是我喜欢。我以后,肯定会去的。也许会失望,但我想,我还是会喜欢它的。
呢个城里,住着我喜欢或曾喜欢过的人,所以我喜欢呢个城。我喜欢你,像喜欢我姐姐,像喜欢我的小学班主任。这是很高的级别了,我很喜欢很喜欢她们的。只是没有好好道别。真的,人该在时间充裕的时候,好好道别的。不知道你删我的时候,有没有对我说再见。我对你说过了。
在我接受我们不会再相遇这个事实后,我很认真的,对着广州的方向,说了再见。暑天该很好,若你尚在场。 虽君已别离,寒夜吾仍喜。 我啊,现在,最后一次,跟你道别。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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