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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话新说(1):夺命雀

旧话新说(1):夺命雀

作者: 云间大彭 | 来源:发表于2022-10-02 07:18 被阅读0次

世事洞明三言事

人情练达二拍奇

                ——题记

一、

这只雀通体彩艳,毛分七色,每一色就是一条人命。

二、

这只雀鸟的第一个主人是个富二代,叫沈小倌,是临安大丝绸商的儿子。此人不务正业,专好闲耍,最喜欢豢养雀眉。

这天一大早,便提了鸟笼外出遛鸟。遛鸟者不爱往人多的地方凑,而喜欢钻树丛柳林,沈小倌也是这样。

但是沈小倌有个毛病,俗称羊癫疯,经常会发作,每发作一次,就是小死一回。

那天想必起得早些,所以等遛鸟的同好众人散去后,沈小倌一口气没接上来,一跤倒在柳树边,有两个时辰不醒人事。

等他悠悠转醒,忽见眼前站着一个汉子,正伸手去树上摘他的鸟笼。

沈小倌爱鸟如命,可以说宁可败光万贯家财,也不舍弃只鸟半雀。于是不顾病体,大声呼喊,不料那个汉子怕沈小倌的呼喊招来路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抽出腰间箍桶用的尖刀,砍死了沈小倌,顺手摘下鸟笼,往市集而去。

这就是这只雀鸟身上的第一道色彩。

三、

这个男人是个箍桶匠,叫大壮,这天上午正在市集上行走,身上背着箍桶的家什,手中还提着一笼雀鸟。

这只雀鸟毛色鲜艳,正在引吭高歌。

迎面走来三个商贩,听口音都是东京汴梁一带来的,有一个见这雀鸟有趣,便与男人攀谈起来,向其询问价码。

最后商贩阿伟以一两银子买下了这笼雀鸟,一路迤逦返回东京。

而大壮也收拾了家什,买酒买肉回家与婆娘大美一同消受。消受间,大壮说起这酒肉的来历,直说得大美心惊肉跳,但是事已至此,也只得如此了。

可怜沈小倌一条人命,只换来一两银子的酒肉。

四、

且说沈家,久等小倌外出不回,便派了下人出去寻找,终于在柳林中发现了一具无头男尸,看衣着打扮正是沈家的富二代,于是赶紧报官。

当地知县升堂受理,苦于周遭人烟罕至,也没有天眼监控,所以一筹莫展。

于是县老爷出了一榜告示,寻找被害人的头颅,如有线索,可以领赏,如果找到头颅者,更是赏上加上赏。

果然重赏之下有勇夫,没半个月,就有两个渔夫捧了一颗人头来报(领)官(赏)。说是打打渔的时候在水里捞到的。

众人看时,发现这颗头颅也许在水中泡了太久,头发也泡没了,面目也泡腐了,即使找来沈老官,也根本无法辨认。

县官为了早日定谳,硬说这颗就是沈小倌的头颅,沈老官也没办法,将就着和儿子的尸身一同掩埋了。

掩埋时,沈家的下人还在嘀咕说只听说过河水能泡肿尸体的,没听说过河水还能泡化头发的。但是碍于官家的定论,只能大家装糊涂。而案件就这样成了一桩标准的无头案。

五、

这个男人叫沈老官,是个丝绸商人,刚从丧子的悲恸中缓解过来,这次备了货物到东京汴梁贩卖。

这天,沈老官路过皇家御花园,听见园中鸟鸣清脆,不由想起死去的儿子生前最喜欢雀鸟,便贿赂了守门兵丁,入园观看,算是一种念想吧。

游啊游,看啊看,就见一只雀鸟对着自己又跳又唱,仔细观看除了身上多了两道彩条,与儿子当日出门逗遛的雀鸟一般无二。

于是悲从中来,呆在原地放声大哭。

哭声引来了管园的校尉,呵斥不止,便将沈老官交大理寺讯问。

六、

大理寺一番讯问,了解了一段案情,顺藤摸瓜找到了当年的记录,发现这鸟是商贩阿伟上贡的,于是派了一队人马,将阿伟带上堂来。

阿伟正在家中坐,不料祸从天上来。好端端的买了一只鸟,自己把玩也就是了,偏要上贡给皇帝,也没落着好,反而吃了一场冤枉官司。可见,寻常百姓还是离官场莫近,国事莫谈。

带上刑堂,实话实说,阿伟就将当初在临安集市上如何遇到箍桶匠,如何购买雀鸟之事一一道来,还报了两个同伴的名字,说他们可以证明。

于是大理寺官员又派人去召那两个同伴,可惜不巧,两人结伴行商去了。

按理说,大理寺应该先将阿伟收监,派人跨省捉拿两个证人再开审,但是那个月大理寺的KPI还差一桩案子没完成,立刻对阿伟伺候大刑,逼其就范。

阿伟熬刑不过,只得屈打成招。

没几天,阿伟就被明正典刑,拖到闹市问斩了。

沈老官则提着发还的雀鸟,以为儿子大仇得报,老泪纵横返回原籍。

只有这雀鸟知道,又枉死了一条人命,因为它身上出现了第三道色彩。

哎,鸟雀不害人,黑暗的官府却草菅人命啊!

七、

这两个男人,是从东京汴梁来的商贩,他们急匆匆地跑进临安县衙击鼓鸣冤。

县官摆下全套威仪、升堂问案。

两个男人说他们是屈死的汴梁商贩阿伟的朋友,上次和阿伟结伴来到此地行商,眼见阿伟在市集上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只雀鸟回去,后来不幸被误判了死刑,所以他们二人这才特意回到临安上告。

县官听了莫名其妙地问他们为什么不向汴梁大理寺伸冤,跑来临安做什么?

两个男人说,他们之所以来临安上告是因为他们在市集上发现了那个卖雀的箍桶匠,并跟踪到了他的落脚点,恳请官府派人前往捉拿。

于是县官当即扔下火签,堂下两班衙役领命而出,不多时便将箍桶匠大壮给带上堂来。

大壮本想事情已过去经年,沈小倌的尸骨也已经烂了,自然不会再起波澜,不料东墙事发,自己还是被抓了出来。虽然抵赖了一阵,终究扛不过酷刑,只得一一招认。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我们是开了天眼,知道事情来龙去脉,要真的细究起来,又一桩冤假错案也未可知啊!)

而且,大壮还招认了一件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罪行——原来当日大壮残忍地割掉了沈小倌的头颅,顺手扔在了旁边的一棵树洞内!

WHAT!

树洞?头颅不是从河里捞上来的吗?难不成这棵树洞连着河?

于是县官命人去案发的柳林寻找,果然从一棵树洞里掘出了一棵腐烂的人头,人头虽然腐烂了,但是头发依旧在,沈家的人见了,这才释怀了当年的疑问。不是河水泡秃了头发,而是根本就是另一个头啊!

八、

这两个愣头愣脑的人是两个附近的渔民,当年就是他们俩到衙门来上报打渔时捞到了头颅。

这次再次被提升,是他俩决计没有料到的。所以当县官询问头颅来历的时候,渔民弟弟就漏出来一句——是老爸让他们这么做的。

原来这一家三口——一个老爸两个娃,常年在河边打渔为生,但是劳苦一生,因病返穷,有一天老爸看见官府贴出告示寻找人头,便同哥俩说了一番主意。

老渔夫说他们家也没什么积蓄,自己身染重病估计也挺不了多久了,不如将这无用之躯换些黄白之物,让两个儿子索性杀了自己,拿自己的头颅去官府冒领赏金。

——哎,这番话听来虽然荒谬,但着实令人唏嘘。

于是渔大渔二还真听话,杀了老爸,砍了头颅,因怕面容不符,特意剃掉老爸稀疏的头发,在河里浸泡了十多天才去谎报冒赏。

不出所料,这对兄弟也被明正典刑,和杀死沈小倌的大壮一并砍头。

九、

这只雀鸟很特别,每死一个和它有关的人,它就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一道色彩。至今已经多出了三道色彩。

这天是行刑的日子,雀鸟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它的眼睛里分明映照出大壮和两个渔夫被五花大绑押到县城中心的高台上,当众问斩。

台下乌泱乌泱站满了围观的人群。

沈老官也在人群中,他老泪纵横,冥冥中他仿佛看见了儿子沈小倌提笼架鸟走在石桥上,向他挥手微笑。

箍桶匠大壮的老婆大美也挤在人群中,看着自己的枕边人被砍掉脑袋,她想起了那天傍晚,大壮兴冲冲地从集市跑回家中,身上染了一滩血红,手里提着酒肉,跟她说——来,婆娘,吃人肉喝人血!

突然大美只觉得嗓子眼一热,一口鲜血喷溅而出,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十、

这只雀鸟很特别,每死一个和它有关的人,现在它的身上有七道色彩。

本篇故事改写自《喻世明言·卷廿六:沈小官一鸟害七命》


文 | 云间大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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