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W5-经济法

W5-经济法

作者: 嘀嗒嘀嗒startS | 来源:发表于2018-08-14 21:20 被阅读0次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1-1. 知识点、子公司与分公司(★)
    1-2. 知识点、公司以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2-1. 知识点、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公司成立日期
    (二)登记事项
    (三)登记

    2.变更登记  
    (1)45日后:“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30日内:其他变更

    (四)年度报告公示与证照管理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3-1.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股东
    (二)注册资本
    (三)章程

    3-2. 知识点、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和以非法财产出资(★★★)
    (一)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对内:还本付息、恶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对外:设立-发起连带;增资-责任董高连带

    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出资同上
    (三)以非法财产出资

    3-3.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审议批准”“决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制定”,经理层负责公司具体的运营管理。
     2.监事会的职权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股东会会议
     1.定期会议

    ③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解散;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定)

    2.临时会议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三)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会会议 (四)监事会的组成和监事会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公司决议效力(2018年新增)【记忆提示】“内容违法”则无效,“其他违法、违章”可撤销;“不开会、不表决、出席及表决比例不达标”则决议不成立。

    3-4.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及股权转让(★★★)
    (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二)股东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四)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保护小股东权益)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W5-经济法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zlbb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