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第182号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半年来不断的小道消息终于成埃落定,对外官宣。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圈也是泾渭分明,独立保险人一片扼腕叹息,传统保险公司鸦雀无声。原因也很简单,自己销售范围内没有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当然就不出声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个通知为什么震动了保险业?通知里的具体事项我们来看一下。
银保监会网站新闻资讯截屏通知有好几条内容,引起热议的主要是划线那一点,预定利率从上限4.025%下调至3.5%,简单得来解读就是:
以后保险公司开发的普通养老年金或长期年金产品的定价利率不能高于3.5%。
那么我们来说清楚几件事情:1、预定利率跟客户有什么关系?2、监管原来对定价的预定利率是怎么规定的?3、为什么要下调?
首先,第一个问题,预定利率是什么鬼?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预定利率通俗来讲就是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给客户设定的“回报率”,预定利率越高,可以给客户的养老金越多,也就是回报越高,或者说客户可以用更少的钱来换取等额的养老金。反之,就是反着来,不再重复说了。
所以预定利率跟客户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虽然极少极少有客户会在买保险的时候问你,这个产品的预定利率是多少,因为绝大部分代理人都不太懂,或者是压根不知道有这个隐藏技能。
再来,第二个问题,在这个通知发之前,银保监会对此类产品的预定利率是怎么规定的呢?有点小复杂,如果太绕了,就跳过两行直接看结论。
产品定价预定利率不能高于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评估利率3.5%,最高上浮15%,就是4.025%)
法定评估利率取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值
这两条规定一套接,4.025%就是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年金最高定价利率,这也是为什么那条划线的内容会引起那么大的波澜,因为没有了上浮的15%,最高3.5%,预定利率下降,对客户的回报率就降低,每年能给的养老金也会减少,或者说客户需要付出更多的保费才能换得和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同样的保额。
最后一个问题,好好的4.025%为什么要下调呢?
因为预定利率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的,在现行的投资环境和越发下调的存款利率下,高预定利率容易引起利差损。在历年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和预定利率的统计表格里,两者的差异都不大,但是现在一年期银行利率1.5,预定利率最高4.025,这中间的差异是较大的。
而从另一个方面讲,监管机构也需要防范保险公司利差损的出现。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之后扣除相关成本,再将保费用于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扣除承诺给客户的部分,所产生的盈余便是“利差益”,这也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之一。若以4.025%的评估利率来计算,保险公司如果想要盈利,它的投资收益率必然要更高。从各家上市保险公司刚刚披露的半年报来看,其投资收益率多居于4.7%至5.8%之间。而去年同期,这一区间则是3.8%至5.1%。在当前市场利率走低的情况下,过高的预定利率无疑将加大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
综上,预定利率下调已成定局,但对目前在售的产品并不产生影响,可是在售产品还能绷多久,这个我也不知道。只能说,如果有养老金规划的打算,那么趁早是最好的,政策性的风险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一样的,指挥棒一挥,同样的钱又干不了同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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