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听武老师讲了本我、自我、超我的课程,过去对精神分析理论比较模糊,听听课,看看书,梳理梳理,感觉对三个我的分辨清晰多了。
本我、自我、超我”的理论是弗洛伊德最早在1923年的《自我与本我》中提出的。精神分析学说的构建是由本我、自我、超我这三个概念来完成的。
“本我”是指的是最原始的我。是原始的、自然的、隐性的、潜意识的“我”的表现,是以“快乐”为目的。本我是由一切与生俱来的本能冲动组成,是人格的一个最难接近而又极其原始的部分。它包括人类本能的性的内驱力和被压抑的倾向,其中各种本能冲动都不懂什么逻辑、道德,只受“快乐原则”的支配,盲目追求满足。本我是人格中一个永存的部分。本我在人一生的精神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本我的活动,它遵循的是快乐原则。他要求毫无掩盖、约束的寻找直接的肉体快感,以满足基本的生物需要。如果这种满足受到阻碍或者说迟误就会出现烦恼,或者说焦虑。通常情况下,人们往往理解"本我"为"本能"。
“自我”是指“自己"这个意识的觉醒。是努力的、享受的、显性的、有意识的“我”的表现,是以“现实”为目的。自我是人格中意识部分,是来自本我经外部世界影响而形成的知觉系统,是在现实的反复教训下,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一部分。他是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自我遵循的现实原则,既要获得满足,又要避免痛苦。自我负责与现实接触,是本我与超我的仲裁者,既能监督本我,又能满足超我。自我通过与外界环境的接触,由后天学习获得的特殊的发展、自我他才会感知外界的刺激,了解周围的环境,以及存储从外界获得的经验,从而会具备应对现实的功能。自我的这一功能,它是基于个体保存的本能。例如,婴儿饿的时候会哭泣,要求吃奶,这是"本我";当我们饿了的时候就要去花钱买东西而不是碰到可以吃的东西拿来就吃,这就是"自我"。因为自我意识具有"避险性",我们意识到如果只吃东西不给钱会被揍,为了避免这个结果,"自我意识"要求我们给钱。弗洛伊德称它为自我本能,它可以对本我发挥指导和管理功能,自我可以按照现实原则,确定是否应该满足本我的各种需求。自我也就成为了本我和外界关系的一个调节者,也是本我和超我之间的调节者。也就是说,在满足本我本能冲动和欲望的时候,不但要考虑外界环境是否允许,还要考虑超我是否认可。
“超我”是指的是泛道德、伦理角度的"我"。是本我的超越、自我的实现、潜意识与有意识共同发挥的“我”,是以“道德”为目的。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则。超我是道德化的自我,是人格中最后形成的而且是最文明的部分,它反映着儿童从中生长起来那个社会的道德要求和行为标准,它是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那个能够进行自我批判的道德控制的部分,与本我处在直接而尖锐的冲突中。如果将本我概括为"我想要",那么自我就是"我能要",而超我则是"我应该要"。超我的形成是外部环境,尤其是道德规范、社会取向等的影响下,作用于本我的结果。"超我"的特征是追求完美--一种本性得到满足,现实能够允许,自我高度赞扬的心理集合。超我一旦形成之后,自我他就要协调本我、超我和现实等三方面的要求。
本我、自我、超我及与意识等的关系:无意识大部分是本我的范畴,也有包括自我和超我的一小部分内容。前意识大部分是自我的内容,是自我隐藏,但通过注意就能出现的部分。但它也包含超我的一部分内容。意识主要是包括自我表现和超我的可意识层面,包括个人的自我意识、感受等。
“本我”的潜能是巨大的,它的思维、行动不受约束,只要快乐,就会表现,是顺其自然的; “自我”的展示是有目的的,可能经过认真的思维、谨慎的行动,从而达到实现自我的目的;“超我”的意义在于本我潜能的释放、自我能力的结果,是对本我、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每个人都是“本我、自我、超我”的综合体,三者不可或缺,失去了“本我”就没有了原动力,失去了“自我”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失去了“超我”就没有了社会的发展。假如人格中仅有本我和自我这两个结构部分,那么人就将成为快乐主义和兽欲主义的有机体,当他处于一种需要状态时,他就会从合适的环境对象中寻求对需要的直接满足。然而人格中还存在着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的第三个结构部分,即“超我”。超我是人格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
本我是一个原始的、与生俱来的和非组织性的结构,它是人出生时人格的唯一成分,也是建立人格的基础。本我过程是无意识的,是人格中模糊而不可及的部分,我们对它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只要当一个人有冲动的行为时,我们就可以看到本我在起作用。
自我是意识结构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结构部分的本我,不能直接地接触现实世界,为了促进个体与现实世界的交互作用,必须通过自我。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学会了不能凭冲动随心所欲,他们逐步考虑后果,考虑现实的作用,这就是自我。
假如人格中仅有本我和自我这两个结构部分,那么人就将成为快乐主义和兽欲主义的有机体,当他处于一种需要状态时,他就会从合适的环境对象中寻求对需要的直接满足。然而人格中还存在着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的第三个结构部分,即“超我”。超我是人格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
超我,简言之,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是从儿童早期体验的奖赏和惩罚的内化模式中产生的,即根据父母的价值观,儿童的某些行为因受到奖赏而得到促进,而另一些行为却因被惩罚而受到阻止。这些来奖赏和惩罚的经验逐渐被儿童内化,当自我控制取代了环境和父母的控制时,就可以说超我已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充分发展的超我有“良心”和“自我理想”两部分。良心是儿童受惩罚而内化了经验,它负责对违反道德的行为做惩罚(内疚);自我理想是儿童获得奖赏而内化了的经验,它规定着道德的标准。超我的主要功能是控制行为,使其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
本我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自我的目的在于追求现实,超我的目的则在于追求完美。由于超我永无止境地追求完美,所以它同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它经常批评本我谴责自我。自我服从超我的强制规则,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本我、自我、超我就像一个人一样,双腿是本我、身躯是自我、头部是超我,双腿的根基、身躯的强健、头部的聪明,分别是本我、自我、超我的具体体现。没有了双腿就失去了根基,身躯的柔弱就会丧失强健,脑子的愚笨就会缺乏创新,只有具备了双腿的力量、身体的强壮、头脑的聪慧,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完美的人、有创造力的人。
通常情况下,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处于协调和平衡状态的,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乃至破坏,就会产生心理问题,甚至危及人格的发展。
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退行、抵消、投射、升华等等。
“不忘本我、铭记自我、实现超我、人生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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