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权利而斗争
所有想依法维护权利的人,内心里可能都会经过越过山丘无人陪伴的孤独,需要投入时间、精力、财力,忍受不懂法律看不清未来道路的摸索之苦。有的人意志坚定,走过去,如大连的玉麟集团王庆玉,得见雨后天晴,甚至得见雨后彩虹;有的人,没有得到法律承诺维护的权利,等不及等不得也熬过不去,生活依旧,依旧要生活下去。
最近琢磨,帮不到委托人时,是自己的能力不足还是角色问题。在最近的一个案子里,有些话,按规定律师说不得,比如非法律渠道的维权措施;有些决定,按照律师的角色定位,也替当事人决定不得,比如依法维权要承受的时间和经济压力。说不得也决定不得,甚至开始怀疑这服务工作怎么继续开展。
作为一名律师,仅仅掌握法律规定是完全不够的,如何更好地同当事人沟通,更好地利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法律程序,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差距很大。
律师是有法权的人,因为懂得法律,知道如何撬动权力维护权利,启动行政、司法权力为维护权利而斗争。
学习行政机关运行规则(实体法、程序法和有关部门专门规定)、司法机关运行规则(诉讼法、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规则、庭审规则)有助提升运用法律依法维权的能力。知、更要行;行,才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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