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大方向的转变,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我这是对事不对人。所以,有意见只管提,只管评判一件事,以事件来定是非;所以,"因为你错,我可以这样教训你,可以这样对待你"。而究竟什么事件是对或是错,这着实是值得考量的,因为任何事件都有其背景有其影响其发生的原因,更有其可能导向的未来可能性。也就是说,每个事件,从不同角度来考量,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其实,每个事件,都有其真理可寻求,而寻见真理是在乎接纳与应用。大家熟悉的“失败是成功之母”一言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而恰恰就对一部分人适用,因为这些人善于学习,从每个事件中学习,从失败中学习,从而使“失败”成为其成长、进步的台阶。可见,关键的是人的心态如何,“人对”比“事对”重要,“人对”了事就对了,即便是人对了而事却做得没那么好,只要肯学习,就会越来越好。这种成功是稳步的,是必然的!相反,那些,只关注事而忽略人的,会在事件中迷失方向……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关注的点是:人如何?这事对人产生什么影响?这人在这件事中会有什么感受?这种感受记忆会使他产生什么样的认知?这种认知是否有助于他身心健康成长?等等。心理行业内的人都知道,职业心理咨询师的首要咨询原则就是非评判性,心理咨询师不判定事件如何,而是关注你在事件中或是事件后的心态感受及应对方式如何,咨询师通过澄清个案本身的内心世界的亮或暗,秩序或混乱,和谐或躁怒,成全或破败等状况的显明来引导个案明白自己真正的问题所在,也只有通过激发个案内在的自主成长的心理动因才会将个案导向幸福、成功的体验。也就是说,心理咨询师保护的是“生命-生长”,处理的是“情绪-情结”;人本主义罗杰斯提出“无条件尊重来访者”是对生命主权的高度重视,也就是说,真正的心理咨询师所关注的是“人”而不是“事”;尤其是现在风行的“简快身心疗法”更是注重来访者自身“活得更好”“明天会更好”的积极动力而直接处理情绪-情结,直接对不良的情绪甚至事件下指令去“放弃”这些不良的心态感受,从而积极往有效的有着千万种可能积极变化的未来方向去努力。
反思中,曾经有些家长就因为自己孩子考试分数差几分不到100分就将自己的孩子活活打死的惨剧,那不就是眼中只有事而没有人的一种视角,如此“只对事不对人”的一种行动导致了太多的悲剧发生;种种悲剧都说明了人自身常常会事事件中迷失自己而失去人性与人本的理智。有的父母因为自己孩子拿了自己的钱就用皮带狠打半小时,还大声说:“看你还敢偷钱”,作为父母的是否想过,儿童的道德认知的成形是有一定的年龄做基础的,至少要到9岁才开始有道德认知,而且这种道德认知也是在符合少儿身心健康规律的前提下用心培育出来的;其实,还有一部分孩子拿父母的钱是因与父母关系不正常,是因长期与父母关系紧张而导致的不良行为,因为只有关系正常才会在有需要的时侯面对面地提出,如果少儿有需要不敢跟父母说,那就可能会自行解决,需要是不可能被压抑下去的,需要就是要满足,不然就延迟满足,不然就要提升人格调整认知才能使这种需要得到调解;当然,少儿的不良行为也有出于是模仿探索的。
我们常说要养成好习惯,好习惯才会养成好性格,有好性格才会有好的前景。青少年的好习惯是养成的,要像养孩子那样地用心地培育。如果做父母除了打骂孩子以外没有别的教育孩子的艺术,那实在是太大的遗憾,会对下一代造成很大的伤害。何时做父母会意识到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让自己的孩子“心服口服”而不是只用“教训”压人。其实,“事与人”,“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是相交错的,对任何事情的处理总当关注到“合情合理”,只有那样,才会让所有人“心服口服”更不用说让青少年一代“心服口服”青春期的少年开始形成自我意识,开始建立独立的人格,有了自己的想法,如果家长、老师的言行与处事方式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势必会导致教育养成的失败;也只有合乎情理的处理方式才能体现真理与人性的光辉是具有照亮人类前程的意义。
我们常常说“人本主义”,看来,“对人不对事”、“人对事就对”就是一条有效通往人性化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将人的思维模式从僵化中救出,也才能体现生命尊贵、人格尊严、人类生存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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