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职场这么多年,越级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
何谓越级管理?
打个比方,我们是中层管理者,你的上级直接越过你管理支配你的下级。还有就是别的部门的管理人员对你的部门人员指手画脚等。
碰到这种状况你会怎么处理?听之任之?还是严词拒绝?还是以理避之?
其实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碍于情面,采取了默认的状态,觉得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是一个团队,一个集体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实则这样做对集体的长久发展来说,是弊大于利的,对自己的下属不管不问,任由别的部门直接指挥,甚至有时候图自己方便,直接把自己的工作职责交给下属,直接与别的部门进行联系,进行对接,这样的管理中层就是在作茧自缚,早晚会自食其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
按照我长期以来实践的汇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
一、招致你所辖部门员工的埋怨,导致领导威严尽失。
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如果让这种状态成为常态,就会导致部门人员觉得你这个领导,屁事不管,尽给我们揽活也不知道体谅我们一下,本来自己的工作都忙不完,其他领导还加塞安排其他工作,这不坑人么?负能量的传染与蔓延会导致员工对你的领导地位颇具非议。长此以往,不利于部门管理。
二、隐藏的危害——功过怎么分?
都是一个集体的人,其实相互帮忙干点活,真的没什么,没必要说的那么清楚。但是面对利益时,人心都会不淡定的。本来以为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B部门领导让A部门的员工,做了50%的工作,结果工作做得很好,老板又高兴,一次性奖励B部门100万元,你说这时候A部门还会淡定吗?难道白给他人做嫁衣?可很多时候受制度约束,B部门即使有心将钱分给A部门一些的时候,也是不允许的。
就算A部门宽宏大量不争名夺利,不要好处。但事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件事做砸了,老板很生气,要追究所有参与部门的责任,A部门无辜受牵连,跟着受罚,还会觉得爽吗?
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你可曾考虑过?
三、长久的危害——对制度的破坏!
都说用制度管人、管事,什么叫制度?制度就是规定好的内容,是不容改变的!你的工作职责就是制度之一。工作职责是有两层意思的,一是规定你必须做什么!这是你的义务!二是除了规定以外别的事可以不做!这是你的权利!
我的工作职责里面没有这项内容,却经常去做这件事,那是不是就是对规章制度的一种破坏?当你拿起工作职责去向上级讨要说法的时候,自己就觉得可笑,有点小题大做了的时候,那是不是就已经默认了制度算什么啊?较什么真啊!
当人们这种思想根深蒂固的时候,谁还会把制度当回事啊!
我迟到了你要罚我?你真好意思!昨天我加班你怎么不付加班费啊!
什么?他迟到就不罚,我迟到了就罚,加班很了不起吗?
损害制度的口,万不可开,一开,收不住,危害长远!
作为部门领导,本以为是为大局考虑,做好事,其实不经意间已经埋下了以上三条消极因素!
那怎么办?不去做这件事?不对。
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让B部门的领导要先征得A部门领导同意,然后再由A部门的领导,向下属说,让下属去做,这样就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有人说这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这么麻烦干啥?其实不然,员工干活其实都是有三层心理活动的,
一是这我的职责,所以我应该去做,因为我领这份薪水了。
二是,我做的这份工作,得让我的部门领导知道,为什么?因为我的表现好坏,百分之六十是靠我的部门领导来评价的!我当然想让领导知道我在忙什么,做什么,不至于说邀功请赏,最起码客观呈现。
三是我做好我自己的事就行了,别人的事,我不能管,不能做,这样招人烦,同时我也不愿意管,也不愿意做,又没有给我开双工资,做那么多活干啥!
但是如果这件工作是由A部门的领导直接布置的,效果就不一样了。他会让员工觉得这是我领导交办我的工作,他知道我在忙什么,反正干这不干那,我都干这工作了,本职工作再有事,交给别人去做吧。二是我干B部门的工作,其实就是在替B部门做事,他们会觉得欠我一个人情的。
同时A部门领导都出头了,如果有功,这就是两个部门的事,有过也是。不存在争功推过现象。
这样就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其实员工的心理很简单,不是愿意做,而是我做了要让人知道,做了没人知道,那不是白做了?
管理是门艺术,如果你连员工心里想什么都不知道,那就是失败中的失败,自己人都搞不定,何来创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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