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土题材小说创作之闲谈
□山田耕夫
乡土题材小说创作之规律,千百年来,经过古今中外那些知名的或不知名的作家之艰苦努力,从实践经验到理论的提升历程,业已形成文学创研之主流之一。同其他文学作品创作一样,都渊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扎根于乡村生活是乡土小说创作生存的基础。中国西北的黄土高原上出现的“新乡土题材小说创作现象”,将我国当代小说引领一个新的高潮,陕西的贾平凹、路遥以及陈忠实,四川的周克芹以及四川达州的贺亨雍和李明春等等,这些老中青知名作家的成功,其产生的影响不亚于让当代小说再一次迎来属于它的春天!
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的成功呢?
我们的文艺理论家也说过,实践证明,所有的一切文学创作活动都渊源于生活,但不是生活的写实。陕西的知名老作家陈忠实先生说得好,他说:当代乡土小说的创作“是现实主义的创作。但我对自己原先所遵循的现实主义原则,起码可以说已经不再完全忠诚,我觉得现实主义原有的模式或范本不应该框死后来的作家,现实主义必须发展,以一种新的叙事形式来展示作家所能意识到历史内容和现实内容或者说独特的生命体验”,这说明什么呢?旧有的小说创作法,特别是乡土题材的小说创作法,已经成为旧有的创作模式,都是在过去生活的基础上进行现实主义创作方式方法上的创作,于今,更需要“推陈出新”,需要进行批判性地运用之前的现实主义创作法则,据创作实际,合理采用新法,是完全必要的。贾平凹先生的《废都》、《高老庄》、《高兴》和《浮躁》,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以及周克芹先生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贺享雍先生的《乡村志》系列小说,如此等等的成功都渊源于对现实主义合理的批评,且创造性地体现在他们的乡土题材小说创作之始终。比如说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比如说贾平凹先生的《废都》,等等他们的创作就成了这方面的成功典范。他们成功地开创了新现实主义创作之先河。
我们翻开贾平凹先生的《废都》第一页,映入我们眼帘的故事情节中就有涉及到梦幻、预言、神灵、鬼魅、迷信、巫术、神秘且具有浓厚黄土高原那独有的乡土气息的意象。再看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更是如此,让整部小说披上神秘色彩。而这些感人致深的小说吸引力,都来源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这里面包括有物质方面的也包括有精神方面的,而这些都不是作家闭门造车造出来的,而都是在忠实于生活真实的基础上而来的。作家在这方面只有根据小说的需要而使用对生活素材的选取权。或真或假或虚或实地去构思自己的小说创作。
小说作家在创作小说的时候,无论如何还得尊重小说创作的真实性。大家都明白小说是属于再现生活的艺术,在本质上小说是应该真实地反映生活和再现生活,而还要求小说高于生活。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讲,就为我们的作家提出了创新性的新现实主义创作法,此法还应是一个变术法则。
我们中国的小说创作,从远古到现今,受民族风俗习惯及其儒家等宗教影响很深,特别是忠君思想等封建旧习的左右而成的思维模式或习惯,影响到这类文学创作活动,从小说构思及其结构看来,无不显示出开始过程结束这种毫无渐断性的一条龙发展开去。其实我们华夏人的民族习惯也是如此的,无论思考问题还是日常生活方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民族的行为习惯。我国古代的小说家他们都是这样认为的,小说应该将社会生活有选择性的历史性的记录下来,忠实于生活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生活的虚构,是完全必要的。明清时期的小说家,如:冯梦龙、金圣叹等他们的小说创作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创作规律。那就是:小说要写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情理,写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而不必追求真有其人,实有其事。(此,见于叶朗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大纲》中“明清小说美学”一章。)
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在其自身的基本规律方面,没有东西方之分,一种理论的总结与出现,一种规律探索只有时间上的有先有后,也有说法上的差异,但其本质是一样的。比如西方的也和我国古代小说家类似的理论,不过比我们的要晚一些。西欧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家米盖尔德·塞万提斯先生说,小说越是‘象真’的越好,而且越像‘容或有之’越是有趣,因此小说的情节和人物绝‘不能背离读者的理性必须把不可能写得仿佛可能,而使读者的惊奇与愉快并存不背’” 。这就跟明清小说家的说法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站在消极现实主义上来强调,“对于细节必须忠实”的观点。
因而,在进行乡土题材小说创作时,创新地站在积极的新现实主义创作法之上,就能够让这类小说引向成功。
这就是我要在此,说的东西,其他还很多,以后再谈,诚望同仁批评指正为盼!谢谢同仁朋友们!
2017.11.1.于浙江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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