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对面坐着,桌子上盘着两道菜,两份汤,他穿着灰色背心,蓝色短裤,偶尔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我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你为什么那么拘谨。
我们有多久没像现在这样吃饭了?
你觉得跟以前的我相比我有什么变化吗?
情非得已必然伴随言不由衷。我佯装镇定的看着这个我爱了两年的男人,在这熟悉的餐馆,在炎热的深圳3月天,心中翻江倒海的苦涩与痛苦记忆随之而来。
两年前,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他叫毛毛,因为他老说自己是一条狼,他有一只金毛犬叫胖子,我们的相识源于英国同事M的介绍,那会想要养一只狗子,M便介绍我两认识了,我们都是爱狗人士,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有许多共同爱好,我们慢慢地变熟悉了起来并且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第一次见面在一个报亭路口,才几个月的胖子一看到我,便激动的跳起来趴在我身上乐个不停,肉肉的一团,流了我一身喇哈口水,我被惊吓到了,毛毛便说别害怕,胖子这是对喜欢的人才会如此热情,他还小,好玩。之后他便常常在那个路口等我晚上下班一起溜胖子,跟我说许许多多养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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