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两年,北京数十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他们有的690万元房子被1000元贱卖,有的甚至还背负了上百万的债务。最令人为其感到不公的是,明明上诉法院,请求却不予执行。于是,北京市司法局通报称,鉴于涉案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一段时期以来内部管理不善、出现公证质量问题,决定免去该公证处主任职务,调离方正公证处,配合组织调查。方正公证处停业整顿。那么所谓的“以房养老”为何让很多老人心动不已?这其中的欺诈手段又是如何运作?为何有人在丢失了房产还会身负巨债?
让人心动不已的“养老项目”
“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3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
上述,就是所谓的“以房养老”项目的核心内容。听到这样高额回馈,想必让很多都感觉发现了商机。
但是当真的有人上钩,尤其是那些不懂法律的老人们,骗子就会背地里搞一些手脚,做一些令你无法察觉,却剥夺了你一切权利的事情。比如:让老人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然后老人的房子也被抵押借款的“银主”凭借老人签字的公证材料以低价悄悄买卖,过户给他人。
于是,即便骗子被告上法庭,但拿出并未强迫签字、拥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可想而知案件可以翻身的几率了。
难以证实,背负百万债务
这两年的骗局案中,有一位受骗者听从了所谓的理财人的花言巧语,并在中间人的带领下,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订了160万元的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委托书以及公证书等大量的法律文件。
但是所谓的高额回馈利息却迟迟没能归还。于是她到北京方正公证处,声明终止之前的房屋全权处分委托,并进行公证,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进而成功阻止了房子正在办理中的过户。
可是,一名所谓的“银主”申请执行债务,北京方正公证处出具了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将其之前抵押的房子列为可供执行财产,出借人可持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受骗者就收到了北京海淀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被法院责令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为了保住房子,她向法院的案件案款账户汇了本金及利息共计217.6万元。
可由于之前又是以现金方式偿还的50余万利息,可以说,既没有证据证明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证书过程中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更无法证明银主、中间人等与广艳彬存在合谋诈骗。
那么,在公正上就被认定,不存在公证机构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由此所借巨额款项就只能自己偿还了。
北京司法部门严肃查处“以房养老”违规公证
然而就在近日,市司法局公布调查结果称,经过调查组的调查,涉案的方正公证处公证质量出现问题,要求其停业整顿,同时免去该公证处主任职务,配合组织调查。市司法局还将成立法律服务团为涉案老人提供法律服务。
王昊律师提醒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是与时俱进,甚至开始通过“合法”手段来进行诈骗。
而“以房养老”的诈骗事件,更是“合法诈骗”的典型。就比如说这类案件牵扯到的“理财人” 、“银主”、“委托代理人”、“购房者”等诸多角色,形成了一种客观平衡的分工状态。并且即便你看出了他们的设计端倪,或是环环相扣的陷阱,可是在很多重大环节上又披着合法外衣,让你分不清到底是自己的疑心太重,还是他们确实有不对劲的问题。
总体来说,这类案件希望通过民事途径获得公正的结果,是非常困难的,毕竟,一切的法律文件单独来看,均是合法的,而作为被骗的老人,也很难有充分的证据去支持自己的主张。
所以,大家一定要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此空手套白狼的做法极有可能就暗藏着重大风险。为此,在面对牵扯高额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和相关部门或者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和评估,切勿贪图一时的回报而丢了财产又欠债。
王昊-北京瑞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注册外国律师、钱伯斯个人荣誉获奖者,自媒体人(《王昊说财富》《看见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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