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保姆要分父亲遗产,子女死活不同意
也许大家会很奇怪,保姆本是外人,怎么要分父亲遗产呢?事情远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
年过七旬的李志刚曽是地产界小有名气的业界精英,也积累了不少家产,但是也因为没日没夜的过度操劳落得一身病,加上老伴去世的早,子女们忙于工作也没法照看,于是请了个住家保姆专门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
保姆这一照顾就是几年,倒也把父亲照顾得井井有条。可随着两人的朝夕相处,两人却暗生情愫。当时保姆才40岁,父亲提出要与保姆结婚,当时子女们是并不同意的,觉得保姆与父亲结婚的动机充满怀疑,可后来在父亲的一再要求下,为了让老父亲余生不留下遗憾,子女们还是答应了这桩婚事。没过多久,父亲去世,子女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保姆提出来要分一部分遗产,原因很简单,她现在是李志刚的合法妻子。原来,父亲在生前背着子女偷偷将位于市中心一套房产的房产证上加上了保姆的名字。现在这套房产市值超过了一百万,保姆提出要分一半的钱,子女们当然死活不同意,认为这是父母生前买的,凭什么让一个保姆分走一半。因为这事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保姆一纸诉状将李志刚的子女告上了法庭。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保姆现在是继母,拥有合法继承权,有权分得遗产
法院认为,李志刚生前未通知其子女,私自将自己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加上了保姆的名字,是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而保姆作为其现任合法妻子,有权分得该套房产一半的遗产。该案已执行完毕。
咨询律师:再婚家庭产生继承权的风险比一婚家庭要高。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由此可见,再婚家庭的亲属关系比一般家庭要复杂得多,一旦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矛盾。所以就要特别重视老人的立遗嘱问题。
案例二:父母过世,姐姐却和弟弟打起了官司
杨海和杨霞本是一对感情很好的姐弟,最近却因为一件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打起了官司。
杨霞是女儿,很早便远嫁他乡,家里照顾老人的重担全部都交到了儿子杨海身上,父母健在时,两姐弟倒是都很孝顺,一家人也其乐融融。可就在去年,父母却双双过世,父母生前没有留下什么,仅留下一套房产,一直是作为弟弟的婚房,且弟弟杨海一直住着。一年后,女儿杨霞在丈夫的唆使下向弟弟提出要平分这套房产,弟弟弟媳妇当然死活不同意,说这是我们苦心经营的家,凭什么你嫁出去的女儿又返回来划走一半。父母生前虽然没有明确将房子过户给弟弟杨海,但早就答应这套房子给儿子作为婚房使用,顺理成章的就应该是杨海的财产。
咨询律师:这种情况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由其子女共同继承。
所以女儿杨霞虽是嫁出去的女儿,但拥有合法继承权,有权分得父母该套房产一半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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