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升999级”“进服刷怪火速升级”“疯狂爆装备”……
对于这种私服游戏广告,许多游戏玩家并不陌生。相比于正版游戏平台,玩家只要稍微“氪金”,就能迅速变强成为“高玩”。
殊不知,自己充的钱,为私服黑色产业链源源不断地“供了血”。
近日,江苏张家港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斩断一特大游戏“私服”黑产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冻结资金逾1000万元。
与正版“如出一辙”的私服
“私服”,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游戏“私服”的运营,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以向玩家收费获利为目的,侵犯了游戏运营商的权益。
现住张家港的小许,是一名游戏爱好者。3月18日,小许在上网过程中,发现一个游戏网站上,有着大量“私服”广告。尽管各条广告内容不同,但都指向某公司旗下一款热门网游。
当时,小许正沉迷于这款网游,便好奇地点击了一条广告链接,添加了上面的QQ号。成功加入QQ群后,小许便登录群主所提供的客户端,下载并充值300元登入游戏。
进入游戏后,小许发现,不论从人物、音效设置,还是场景、游戏设计,此款游戏“私服”都和正版如出一辙。但该游戏流畅度明显不如正版,加上游戏中的充值标准甚至高于正版。最终,小许将情况反映给警方。
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接到报案后,张家港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游戏资讯网站只推送一款游戏,发布的链接数量众多且各不相同。经过游戏运营商核实,此网站推广的都为游戏“私服”,均未经获得官方授权或许可。
“链接来源于不同的‘私服’代理,并且附有QQ等联系方式,吸引玩家进群。”据了解,该网站如同广告平台,给“私服”代理提供推广服务,明目张胆地助推网络盗版牟取暴利。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抽调多警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警方查明,“私服”推广网站的经营者是就职于上海某公司31岁的安徽人樊某。2016年以来,樊某借助网站推广“私服”已获利200余万元。
通过进一步追查资金流向、梳理人员架构,警方以网站为切入点纵向侦查,最终,线索全部汇聚在一家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网络公司。警方发现,网络公司由42岁的福建人林某为首的技术团队组成,未经授权使用某热门游戏的美工、音乐等游戏资源,开发游戏源代码,私设服务器、研发客户端,招募代理大肆推广,依靠玩家充值获利。网络公司对游戏“私服”提供技术支撑,并将玩家充值资金与相应代理平分,完成资金结算。
6月2日,警方分赴福建、云南、上海等多地集中收网,抓获操控推广网站的樊某等3人、网络公司包括林某在内的股东5人,冻结资金1000余万元,并在之后数月间陆续将26名“私服”代理抓捕归案,斩断了这条黑色游戏产业链。
肃清网络隐秘角落
警方查明,自2019年5月起的短短1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网络公司为牟取暴利,无视著作权搭建游戏“私服”,招募代理借助网站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非法营运金额逾1000万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樊某本身从事软件行业,同时也是游戏爱好者,他以每月500元左右的推广费向游戏“私服”代理出售服务。为获取点击量,樊某伙同他人利用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网站排名。本以为打着“擦边球”,殊不知早已触犯法律。
目前,嫌疑人林某等31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嫌疑人樊某等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并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
小苏提醒
网络游戏“私服”往往以“收费低”“升级快”为噱头吸引玩家。有些游戏“私服”起初的充值金额不高,但后续水涨船高,甚至远超正版游戏的收费。
网游“私服”的存在,不仅践踏了游戏厂商的著作权,玩家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由于游戏私服的非法和不稳定性,游戏玩家在私服内的消费和投入都不受保护,一旦私服被取缔或关闭,玩家之前投入的资金、精力都将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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