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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热爱”难得——我从《葵花宝典》中学到了什么

【故事】“热爱”难得——我从《葵花宝典》中学到了什么

作者: 宋少侠 | 来源:发表于2021-09-18 22:16 被阅读0次

我问自己:从小到大有没有那么一件事是我一直喜欢做的?我回答:没有。我再问自己:有没有一件事物令我衷心热爱,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会放弃那份热爱?我回答:还是没有。

我想,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自打来到这个花花世界,就开始像无根之萍随波逐流。我们只是活着,却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而活。

也许我们曾经有过“梦想”,有过“热爱”,但伴随着各种意想不到的诱惑、琐事、障碍、阻挠等等现实因素,它们都被生活的列车碾碎在轨道中,最终变成了沉淀在脑海深处的记忆。

八岁那年,我上小学一年级,而那时候我哥已经上到五年级了。相比我的年幼无知,我哥就像是一个英雄般的存在。他喜欢看武侠片,改编自金庸、古龙武侠小说的电视剧他几乎都看过了。

只看武侠片对我哥来说,显然不够过瘾。他找来了一块木板,先在上面画了一把剑,然后用小刀一刀一刀地把那把剑给刻了出来。我记得那把木剑的剑柄顶端被刻成了鸟头的模样,上面还有一个锋利鸟嘴,我以为他会给这把剑取名为鸟剑,但他后来在剑上刻下了“神雕剑”三个字。我想,他一定是从《神雕侠侣》那里得来的灵感吧,不管怎样,当时我觉得我哥真的好厉害,竟然能把一块木板刻成一把剑气逼人的木剑。

神雕剑的外形看起来比电视剧里那些大侠拿的剑还要炫酷,拿在手里挥舞会有一种侠客附身的感觉。劫富济贫,侠肝义胆,仗剑江湖,浪迹天涯,这也许是所有受武侠片影响的男孩子都想去做的。

所以,当我偷偷拿着这把木剑到我的小伙伴们面前展示的时候,他们都羡慕极了。二毛问我:二蛋,你从哪里弄的这把剑?我告诉他是我哥做的。二毛说:让我再瞅瞅,我也让我哥做一把,比你这把还要大,到时候咱们比试比试。我以为他哥大毛做出的剑肯定不如我哥做的,便爽快地答应了。但是,我始终没有看到大毛给二毛做出一把哪怕匕首大小的剑。

有了神雕剑,我哥并不知足,他还制作了一本武功秘籍。

那个时候,我们上学做作业用的作业本叫“大笔记”,他就把大笔记剪成书本大小,然后找来一本学过的教科书把封面撕下来当做秘籍的封面,因为教科书封面纸的硬度比普通纸更硬,也更适合做秘籍的封面。他把封面用墨水涂成了黑色,在写书名的地方留下了一个竖着的长方形空白,此时我还不知道他要做的这本书名字叫什么。

接着,他要把这一沓纸给缝起来,缝成线装书。可是,我哥不太会缝,就让我妈来教。我妈一边唠叨着做这个有什么用,浪费了那么多“大笔记”,一边教我哥缝书。书缝好以后,我妈的手也被染黑了。最后,我哥在写书名的地方用圆珠笔写下了“葵花宝典”四个字,并且描摹了很多遍,让书名变得醒目。

年纪尚小的我并不知道《葵花宝典》是什么样的书,更不知道我哥在第一页写的“欲练此功,必先自宫”是什么意思,只知道这是一本很厉害的书,因为它的样子非常像电视剧里写有绝世武功的秘籍。不但外表像,而且里面也像那么一回事,他在内页画了一些摆了各种姿势的小人,惟妙惟肖,以假乱真。

我哥跟我说过,他将来想要当一个演员。

他说:当演员演武侠片出演主角,就能体验做大侠是怎样的感觉,从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喽啰,因缘际会学到了上乘武功,最后成为天下第一。他在和我说这些的时候,一手拿着神雕剑,一手拿着《葵花宝典》,踌躇满志,而我只是呆呆地望着他,以为他以后真的会成为演员,成为天下第一。可是,他的这个梦想好像只是说说而已,后来初中没上完,他就辍学了,然后到处打工挣钱,始终寂寂无名。

我哥的演员梦想对我并没有多少触动,我不想做演员,可是也不知道将来会做什么。当时,我只对我哥手里的那本《葵花宝典》特别感兴趣,说得准确一点,是对书里的字感兴趣。

《葵花宝典》里的字都是我哥用毛笔写的,前几页还像模像样,但是后面很多页就成了他练毛笔字的练习纸了,他也不是认真在练,只是为了好玩随手涂鸦。

我们家上溯七八代也没有出过文人墨客,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没有写毛笔字的人文环境。那毛笔是哪儿来的呢?毛笔和墨汁都是学校里发的,除了这些,还有其他颜料和笔刷,都是上美术课学画画的工具。所以,如果不是学校发这些东西,我们怎么也不会接触到毛笔的。

我学我哥的样子,试着用毛笔写字,一开始我只是好奇,这样软软的毛笔竟然能写出各种各样的字来,跟我平时用铅笔和圆珠笔感觉完全不一样,真是太神奇了。

《葵花宝典》被写满了,我就找来用完的作业本,正面写完再写反面,写过毛笔字的作业本,笔墨干了以后,就像绽开的花朵,变得蓬松,一眼就能看到里面横七竖八的黑色墨迹。

我哥看到我写的字,不禁夸了一句:二蛋,不赖嘛,比我写得好看。不得不说,被人夸奖的感觉太好了。我写字原本只是无心之举,没成想却被我哥夸赞,心里乐开了花。

小时候我事事都觉得我哥比我厉害,所以我常常跟着他玩,学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在写毛笔字上,我哥是第一个夸我的人,也是我有记忆以来,他第一次夸我。平时听了太多批评的话语,一句赞美也许就能拯救一个沮丧的生命。

写完了所有的作业本,我就在废旧报纸上写。

报纸,不知道我妈从哪里找来的,对她有大大的用处,她用报纸糊破碎的窗玻璃,用报纸做鞋样子,把报纸贴在靠近灶台的墙上防止油渍把墙弄脏,总之,很多地方都会用到报纸。所以,我都是偷偷地把报纸拿来写毛笔字,后来我妈看到我写的字还可以,本来想骂我偷她的报纸,也渐渐消了脾气。

对我的毛笔字夸赞最多的是隔壁的乐乐他爸。

那年春节,我爸看到我这么喜欢写毛笔字,于是,就让我写春联。我觉得,我爸让我写春联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写字,也不是觉得我写的字有多好看,他从来没说过我字写得好,他的目的是,这样能省下几十块买春联的钱。毛笔和墨汁本来就有,能用很久,红纸五毛钱一大张,买来四五张就够了,另外,家里有一本破旧的《万年历》,里面有很多现成的对子,可以直接抄来用。事实证明,写春联比买春联确实省钱。

但不管怎样,我最终还是写了春联。原本在自己家里随便写写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把字贴出来后,我每次进门都能看到,从大门口经过的人也能看到。我这才发现,字写得很差。有些字写得歪歪斜斜的,有些字的笔画该粗的却写得细,该细的却写得粗,有的字写得很大,有的却写得很小,不匀称。并且,所有的字都看起来软绵绵的,没有力道。

可是,乐乐爸来我家串门的时候,一看到我写的春联就对我赞不绝口:这是二蛋写的字吗?真不简单,小小年纪能写得这么好,有天赋啊这是。我听到后开心得不得了,甚至比我哥夸奖我时还要开心。可能是因为他的赞美更浮夸一些吧,但的确更能刺激我的虚荣心。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站在旁边的我爸用谦虚的语气说:好什么呀,你看这些,写得歪七扭八,跟虫子爬似的。乐乐爸轻轻摸着我的头,笑着对我说:二蛋,别听你爹的,他不懂这个,他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连字都不认识,你好好练字,将来一定会大有出息。我点点头,把我爸刚才说的话全忘在了脑后。

从那以后,乐乐爸每次来我家串门都会在屋檐下对着门框上的对联赞美一番。

有时候,我都觉得他夸得有点过于频繁过于夸张了,但他自己好像丝毫不觉得。现在想来,乐乐爸确实言过其实了,不免有找话题和敷衍奉承的成分,但他对我的鼓励和赞美对我来说的确是一笔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我后来的人生当中,再也没有比他对我的夸赞更多的人了。

人的自信来自哪里?我想,大多数时候就是来自他人的赞美。

在我刚刚对毛笔字有一点兴趣的时候,是我哥和乐乐爸的赞美让我这颗兴趣的种子开始了萌芽。那一声声的称赞都是最好的水分和养分,是兴趣爱好得以诞生的必要条件。如果我一直被我爸那种打击式教育氛围所包围,即使有再多的兴趣也都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同时,人也会变得自卑、萎靡。

我的毛笔字写得好很快在街坊四邻传开了,到了第二年春节,有好几家想要我帮他们写春联。

为了练好毛笔字,我把原来学校发的劣质毛笔抛弃了,买了更好一点的毛笔,我还买了大书法家颜真卿的《颜勤礼碑》字帖,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临摹过,因为临摹太辛苦了,我只简单学了一点里面的笔划,大多数时候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随便写。这也预示着我不能在书法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大地、二毛和乐乐与我年龄差不多,也都是常常和我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们。他们受到我的影响也试着写毛笔字,写春联。但是,他们好像对写毛笔字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去大地家看他写春联,他在写字的时候特别随意,对自己的要求是,只要不把字写错,能认出来是什么字就可以了。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每年春节都会写春联,而大地他们写了一两次便不再写了,他们可能觉得写毛笔字不好玩吧。所以,我没有一起练习毛笔字的伙伴,没有指点我写字的老师,一年到头也只有在春节期间才会练几天毛笔字。

毛笔字练得是少了些,但字一直在写。毛笔字是软笔书法,而圆珠笔和钢笔甚至粉笔是硬笔书法,它们有相通的地方。

在学校里,我的硬笔字写得也算是不错的。那个时候,因为教学资源有限,没法复印讲义,老师常常会在黑板上板书,然后让我们抄写在本子上。有些老师很懒,他们会找学生替自己板书,而我就是经常被叫上去板书的学生之一。

和我一块板书的有一个女生,她叫徐晓玉,是我从小学到大学遇见的写字最好看的两个女生之一,另一个女生是大学同学,叫吕淑瑶。她们都是字如其人的美女,都是成绩非常好的学霸,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和徐晓玉不仅要替老师板书,每隔一段时间还要更新教室后面的黑板报,因为上面不仅有图画,还有很多需要写字的地方。坦白讲,徐晓玉写的字要比我写得好看多了。她的字风格一致,整齐划一,刚劲有力,看起来很成熟,而我的字乍一看还行,但不能仔细看,并且一行字中大小不一,有的好,有的差,实在稚嫩得很。所以,让她写粉笔字的时候会更多,我只是她的替补。

上初中时,我和徐晓玉仍然是同学,虽然板书少了,但每次出黑板报依然有我们俩。做了多年的同学,又因为写字有了那么多合作的机会,照理说,我和她大概率会发展出一段美好的恋情。可是,直到她结婚,我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干干净净的,或许这就是此生无缘吧。

说到结婚,徐晓玉结婚时家里贴的喜联就是我写的。

那时,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过毛笔字了,写出来的字还不如上小学时写得好,但就算如此,她也坚持让我给她写喜联。那天我在她老家的堂屋里,坐在沙发上,对着桌子上的红纸写了很多的“囍”字。沙发上,桌子上,地上摆满了等着晾干的“囍”字。她站在旁边,笑容满面地向她的家人以及亲戚朋友介绍我这个老同学,一个相识了快二十年的老同学。

徐晓玉让我写喜联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曾经给我们一起上初中时的语文老师写过春联吧。语文老师姓刘,刘老师是我所有老师当中最欣赏我毛笔字的一位老师。他不仅让我帮他写春联,还把我用钢笔写出的硬笔字作为同学们学习写字的典范,这真是对我莫大的抬举。我自知自己写的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出色,我也希望我的字能越写越好,可惜,刘老师本身并不是书法大师,他没能给我的字予以太多指点。

上高二的时候,大家都在忙着学习,备战来年的高考。如果文化课成绩不好,可以通过艺考来补救,我所认识的艺考生大部分都去学画画了,而学音乐学表演的几乎没有,学书法的就更没有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在我们那所高中竟然有一个书法培训班。书法班在实验楼三层的一个教室,和我们的教学楼距离甚远,很少有人会往那里去,非常安静。

我和同班同学倪红军第一次去的时候,看到教室门窗的玻璃上贴满了写着毛笔字的白纸,从外面很难看清里面的人在做什么。我想,他们把门窗贴上纸,也许是为了避免外界的打扰吧,在这样一个安静且封闭的教室里练字一定很享受吧。

事实却是如此,去书法班参观了一次之后,我和倪红军便报名了。之后的两个月,每天下午我们都会到这里练两节课的毛笔字。我觉得,在书法教室写字的那段时间是我高中三年当中心态最平静,幸福感最强的一段日子。

书法班的老师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先生。教室里除了老先生还有几位在这里学了很久的学生,他们是高三的学生即将面临艺考。我看到他们写的毛笔字都非常漂亮,尽管他们写毛笔字的时间并不长。说起来,我从开始接触毛笔字,到高二年级已经有差不多十年了,但我写出来的字却仍然没有入门。

[if !supportLists]第一节[endif]书法课,老先生一看到我写的字便知道我有一点基础,虽然比倪红军写得好很多,但仍然需要大量的基本功练习。他开始教我们怎么执笔,然后教我们最基本的笔划,一个笔划一个笔划地练习,有时候我们会练习一个横笔而写满整张纸,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练习过,因为这样太枯燥乏味了。

老先生对我们并不是非常严格,他允许我们按照自己的喜好和节奏来练习,练谁的字帖都行,不管是颜真卿、柳公权,还是欧阳询、赵孟頫。不过,我和倪红军都选了颜真卿的,颜体更适合我们这样的初学者。于是,我先从笔划比较简单的字来练,起码要比重复画横竖勾有趣得多。

在书法班里,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各自安静地写字,一笔一划地慢慢练习。有时候,老先生在教室里溜达一圈,偶尔会从旁指点一下。他指出一个问题,就够我练上好几节课的,比如悬针竖,我练了五节课,才有那么一点意思。

老先生闲着没事儿也会自己写写字,他最擅长的是隶书,《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都是他经常临摹的碑帖,他还常常跟我们讲“蚕头雁尾”的写法,好像学会了写蚕头雁尾就掌握了写隶书的精髓似的。

即使他不讲,我也总觉得隶书要比楷书好写,因为楷书每个字都是方方正正,规规矩矩的,条条框框一多,想写好就很难,它不像隶书看起来那么简单、飘逸。但即便如此,想真正写好隶书并不容易。

总起来感觉,上书法课要比上文化课舒服多了,那是一个时间被放慢的世界。书法班里一共不到十个人,大家不急不躁地写着自己的字,教室里没有五六十个人挤在一起时的吵吵嚷嚷,没有马不停蹄地背书写作业,没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压力。

写毛笔字和参禅打坐很像,也是一种对身心的修行方式。心如止水,全神贯注是提笔写字的前提,而心急火燎,急功近利是写不出好字的。

但是,书法课终究只是一次短暂的体验,两个月后,我又回到了熙熙攘攘的教室。

回想当时,那应该是我人生中一次重大的抉择。如果我继续学书法,也许后来,我会考到书法院校,深入研习书法,把书法当作自己终身的事业,毕业后我可能会当一个书法老师,可能会成为一个书法家,也可能一事无成,但终究有一技傍身,有“热爱”相伴,心里踏实。

可我那时并没有这样想,在我脑海中盘旋着的更多的是,学习书法专业将来会找不到工作,吃不上饭。还未满十八岁的我,心中所想全是生计问题,而不是喜不喜欢,热不热爱。

我也曾找过班主任听听他的意见,他的想法和我一样:还是回来老老实实地准备高考吧,将来考上大学就好了。听起来,好像考上大学就什么都有了,不管学什么专业,不管大学毕业以后做什么,先考上大学再说。高二时的我对未来只限于考大学,再无更多想法。

现在想想,选择放弃书法艺考可能是必然的结果。

想在艺术方面有所成就,不仅要有异于常人的天赋,还需花费有大量的时间进行练习。我把天赋理解成兴趣,如果从小对一件事物有兴趣,那就是有天赋,但持久的兴趣并没有那么好培养,大多数人都是三分钟热度,也就无所谓天赋了;而大量的时间从哪里来呢,从年龄很小的时候来,就拿学书法来说,如果我从遇到《葵花宝典》,对书法产生兴趣时开始每天练习毛笔字,并且有专业的老师辅导,那么到了我上高二时,就已经有至少十年的练习时间,“一万小时定律”或许早已完成,我的书法很可能已经达到专业水准了,选择书法艺考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曾经的小提琴老师。

她只比我小一岁,但她从六岁开始学小提琴,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学琴经验,并且她不像我学书法那样自己闭门造车。她从一开始就有小提琴老师教,大学和研究生学的专业也都是小提琴。所以,不到三十岁的她已经称得上是小提琴演奏家了。

我问过她:有没有想过放弃?她说:当然有,刚开始很喜欢小提琴,但学了两星期后发现,太辛苦了,就不想学了。当时幸好妈妈不同意,逼着我继续学,后来,学着学着就越来越喜欢小提琴,最后,小提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再也割舍不下了。

书法班的老先生也跟我们提到过,他见过很多十来岁的小孩子写的毛笔字比他写得还要好,那些孩子大多数从四五岁就已经开始学书法了,而我们这些等到高中才开始拿起笔来练字的怎么能跟那些孩子竞争呢?书法艺考生当中有太多从小练习书法的学生,半路出家的我们毫无竞争力。

当我考虑不再去书法班上课时,和我一起学书法的倪红军也丧失了继续学下去的动力。他的文化课成绩比我差,虽然他很想通过书法艺考上大学,但最终也放弃了书法学习,到高三临近高考时他没有参加高考,而是到一所免考的大专院校学数控机床去了。

人生就是在一次次的选择中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有时候我觉得那些选择都是完全由自己做出的,我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但有时候又觉得,我是身不由己。

在千军万马中挨着独木桥的边缘,我终于挤了过去,进了一所普通大学。大学里的一切对大一新生都是新鲜的,除了努力学习,我们像撒了缰的野马开始了自由的大学生活。可是,社团招新就像开机广告一样首先占据了我们的视野。

每个大学都有社团,社团五花八门,单单我们学校就有不下三十个社团,有职业发展类的,有志愿者类的,有兴趣爱好类的等等。学长学姐们常常在食堂、宿舍、广场组织社团招新活动。尽管有那么多的社团,可是,我搜寻了所有的社团,终究没有看到书法社。

由此可见,书法是多么小众的爱好。我有想过创建书法社,但一想到自己的书法水平以及组织能力,便就此作罢。或许曾经有人组建过书法社,但由于我们学校的风气实在不适合书法社的生长,我才没有看到书法社的影子,就像我参加的文学社一样。

我以为文学社会有很多朝气蓬勃,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文学青年,可事实上,我第一次参加社团活动时,只看到寥寥几个人,大家相互认识了一下,尬聊了几句便散会了。

后续社长发起过许多活动,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收场,读书会组织不起来,社刊办不起来,就连去爬山采风也没什么人参加,大家的积极性普遍低迷,不知道是因为社长缺少魅力,还是因为对文学缺少激情。我感觉文学社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上大二时,又迎来了新一批的大一学生,又是熟悉的社团招新活动。我和社长两个人在食堂门口的广场上,站在一个破桌子旁,望着来来往往的新生们。

我们不像其他社团那样有易拉宝,有宣传单,甚至有现场表演,比如吉他社的社长抱着吉他弹唱,比如轮滑社的社员占据了一大片地方做轮滑表演,而我们只有一张贴在桌子上的红纸,上面写着“文学社招新: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招’”。这是我用毛笔写的,换来的是门可罗雀,无人无津。

大三时,社长宣布文学社解散,风烛残年的文学社终于熄灭了。我想,连作为八大艺术之首的文学,都这么不被人待见,那书法就更不用多说了。成立书法社的结局只会比文学社更加凄惨。

难道偌大的校园没有人喜欢书法吗?有的。

有一次我在我们那栋宿舍楼推销卫生纸。关于售卖卫生纸这件事情,说来也简单,我参加了一次企业经营管理实战模拟活动,我们小组作为一家“公司”选择售卖的的商品是卫生纸,为了打开销路,我们就挨个寝室上门推销。

当我拎着一箱卫生纸,进到六楼的一间宿舍时,忽然看见墙上挂着一幅书法作品,上面写着“自强不息”四个大字,字写得遒劲有力,甚是老练。再看毛笔字下面的书桌上铺着一个书画毡,旁边放着笔筒、墨盒以及笔架,凳子上坐着一个瘦瘦的男生。我进来时,引起了他的注意,其他几位同学也好奇我是做什么的。

我先是像在其他宿舍那样介绍了卖卫生纸的事情,他们好像都不感兴趣,接着我就把话题转到那位同学的书法作品上。提到书法,其他同学好像比那位瘦男生更加热情,纷纷跟我说他写毛笔字是多么多么厉害。

原来,他的名字叫何书文,他的家庭算是书香门第,爸爸写得一手好字,所以他受爸爸影响,从小就喜欢书法,但即便如此,书法也只是作为他的一个兴趣爱好而已,闲着无聊的时候会看看帖,写写字,排忧解闷,陶冶性情。

跟何书文聊了一会儿书法,我始终没有说自己以前也写过毛笔字,因为和他写的字相比,我的字简直不值一提,完全没有可比性。再说了,我已经很久没有练过字了,我连书法爱好者都称不上。当时,我忽然有一种落寞感,一种和热爱书法的人相错过的落寞。

如果我还喜欢着书法,如果我还在坚持写毛笔字,如果我的字也能拿得出手,能被装裱成作品挂在墙上示人,那么我就会有足够的自信,交定何书文这个朋友。但事实不是这样,我是来推销卫生纸的,我跟他所有的交流都可以被人看作是套近乎,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卖给他一包卫生纸。

与何书文的缘分算来只有这一面,后来我在学校其他地方也见到过他,但他看起来完全不记得我,我也没有再跟他打招呼。但我和吕淑瑶的缘分却不止一面。

我在上文提到过吕淑瑶,她是我大学同班同学,也是我们班的团支书,起初我并没有在意她。有一次,她组织了团日活动,主题是学习唱校歌。她把校歌的歌词用粉笔写在了黑板上,我一看到她写的字,便立即对这个小女孩肃然起敬。比起徐晓玉写的粉笔字,吕淑瑶有过之无不及,单从字上看,苍劲有力,大开大合,收放自如,完全想象不到会是一个娇小的女生所写。

和她的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的性格,从她轻声细语说话的样子就能看出来,她是一个认真、温柔、可爱的女生。团日活动结束后,我就主动和她搭讪,夸她字写得好,一般人写不出来。她也许很久没有听到有人称赞她的字了,听我这么一夸开心地笑了。她笑起来,脸颊上有两个小酒窝,我这才发现她长得是多么好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和吕淑瑶经常走在一起。一起晨跑,一起逛校园,一起泡图书馆,一起吃热干面,一起上选修课。我们选修的是诗词鉴赏课,记忆中这不是我和她约好一起选修的,而是阴差阳错正好选在了一起。

第一次上诗词课,我坐在最后一排,纵览整个教室忽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她穿着格子衬衣,书桌里露出粉红色的背包带,正是吕淑瑶。课后,我们相见时都感到惊讶,学校里那么多的选修课我们竟然都选了这么冷门的课程。她告诉我她很喜欢古诗词,她还跟我说过一个著名的古典诗词大师叫叶嘉莹,一辈子从事古诗词的研究和传播,令世人景仰。

从那以后,每次上诗词鉴赏课,我都会和她坐在一起。她是爱学习的学生,不管什么课都会坐在最前面,而我平时上课最喜欢坐在靠后的位置,想睡觉就睡觉,自由自在,在诗词课上就不能这样了,为了和她坐一块儿,我也只好坐到前面去。

即便坐到老师眼皮底下,我也不老实听课,总想和吕淑瑶聊天。吕淑瑶想让我好好听课,但又不能跟我说话,免得被老师发现,她就把要说的话写在讲义上拿给我看。我哪里会听,就在讲义上调皮地回复她。于是,我俩就这样你一言我一句地“传纸条”,玩得不亦乐乎,最后讲义的空白处都被写满了我们两人的字。我跟她说,以后一定要写一幅字给我留作纪念。她点头答应了。

我说不清我和吕淑瑶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大概是从同学到情侣之间的过渡关系吧,可这种关系却一直没有更进一步向前发展,并且在她一次生日后不久便夭折了。

听说她要过生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该送她什么当做生日礼物。我想,这个礼物必须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就不能花钱买了,只有自己动手来做才能体现我的心意。于是,我想到了毛笔字。毛笔、墨汁、练习纸、书画毡,都在我宿舍里放着,只是很长时间没有动过了。

她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把文房拿出来,随意写了几个字,没成想我的字已经差到不忍直视了。书写的时候,手臂一直在发抖,直到我写了好几张字,手抖动的幅度才小了一些。我发现,在不知不觉写出的字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吕淑瑶”三个字,因为我写了好多她的名字。我不是要写这三个字送给她,而是要写“生日快乐”四个字。

写废了许多张纸后,终于写出了一幅还算满意的。可随后我就发现,这是白纸黑字,很不吉利,不适合送人。怎么办呢?这么晚了,上哪儿去弄彩纸去呢?后来,我想到用手机先把这幅字拍下来,然后用抠图软件把字抠出来,再换上其他颜色的背景。

忙活了一晚上,最后终于完成了。我便迫不及待地将这张写着“生日快乐”的图片发给了她。她只简单回复了一句:谢谢你,二蛋。我看不到她的表情,更不知道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图片虽然看起来简单而粗糙,但它凝结了我对书法对她本人太多太复杂的感情,她也许永远都体会不到。

她还记得给我写一幅字,我没有要求她写什么,只要是她写的字就好。有一个词语叫“见字如面”,以前常常被人们写在书信的开头。有时候我真觉得看到一个人的字比见到他本人更令人感动。

那天下午,我们有一节诗词鉴赏课。上课前她一直在图书馆里学习,我从宿舍赶到图书馆,在图书馆一楼的棕榈树下等她从图书馆出来,然后一起去上课。她走到我跟前就把一个信封塞到我手里。我刚开始还大惑不解,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信封上没有写任何字,我把信封拆开,抽出里面的信纸,有两张,写着一首歌的歌词,是五月天的《星空》。我这才明白过来,这是她写给我的字。和她写在黑板上的粉笔字相比,用中性笔写出来的明显逊色了很多。

《星空》或许是吕淑瑶很喜欢的一首歌吧,又或者她觉得歌词很美,说得准确一点,是凄美。多年后的此时此刻,我的电脑旁放着她写给我的字,我一边回忆着和她的过往,一边听着这首很久没有听过的歌,仿佛歌词里写的就是我和她——“......那一年我们望着星空/未来的未来从没想过/当故事失去美梦/美梦失去线索/而我们失去联络......”

我记得她曾经给我推荐过一部电视剧,名字叫《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当我听到这是一部电视剧的名字,只当是一部国产爱情剧,关注点全放在电视剧上了,而我平时很少看剧,便没有回应她。或许当时她在暗示我什么,因为我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不管怎样,我们终究是有缘无分,没能走到一起。

我思来想去,我对吕淑瑶的感情就像我对书法,只流于表面的喜欢,远远达不到“热爱”的程度。热爱是一种多么深刻,多么浓烈,多么真挚的感情啊。我羡慕那些找到真爱的人,我佩服那些一辈子只做一件事的人。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是一个情无所寄,心无所系的薄情寡义之人。

尽管“热爱”难得,我也一直把笔墨纸砚完好地保存在收纳盒里,随着我一次次地搬家,辗转各地。我相信,将来的某一天,等我那颗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我还会再次拿起毛笔,继续写下去,即使那一天的到来可能要等很久很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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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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