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作者: 听我胡咧咧 | 来源:发表于2019-07-05 18:31 被阅读1次

5日,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关于ID为享换机、段子楼的用户以商业宣传为目的,擅将“小吴”与王一博先生肖像进行刻意对比的涉嫌侵权行为,本律师事务所受托于2019年7月4日将上述二位微博用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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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作为一个路人,我实在找不到二者的相似之处,当然,我也对乐华的发声感到欣慰。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冲浪要做到最起码的尊重。有时候一句话会伤害到一个很优秀很优秀的人,希望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标杆,不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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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人,应该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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