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旧时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将我的童年分为两个部分,一半留给质朴真实的春城,一半给予有机干净的酒城。
“城门城门几丈高,三十六丈高,骑匹马到处转,东寺街西寺巷。”这是一首土生土长的昆明童谣,从小我就听着它长大。小时候,住在一条长满行道树的长街上,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在这儿做起了各自的买卖,这里白天夜里都热闹非凡,我曾以为这条长街就是昆明最繁华的地方。这里的树仿佛一年到头全是绿的,那树叶新老交半的时候,我会把躺在地上的叶子收集起来,觉得是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当全树都焕然一新时,天空中不知何时飞来许多蜻蜓,那背着一条板凳上门磨菜刀的,挑着瓦罐卖甜酒的,推着小车卖蔬菜瓜果的,都用不一样的腔调吆喝着,声音沉郁而悠远;树会落下果实,带着刺鼻的树香,小孩子一粒粒拾捡在口袋里,用线穿起来,戴在身上;到了银装素裹的季节,雪积得很厚,我以为我会拥有一个取之无尽,用之不竭的冰激凌王国,令人失望的是,没有加糖的雪,味道一点也不好。大人们裹得厚厚的围在蜂窝煤炉旁有说有笑,而我则在关注要多厚的雪才能堆成一个大雪人。因为贪玩爱冒险,所以常常一个人骑车去离家很远的地方看想看的,在阳光下用光盘照路人的脸被发现后飞一般逃跑,看到窗外有人嬉戏便不想在家多呆上一秒……
同样,长街简单整齐的排式屋子里住了一个个丰富美丽的故事。乐观爱笑的送氧气罐的大妈会因为在路上看见五块钱没捡而后悔半天,在杂乱电线里修电机的阿喋喋叔叔会在傍晚带我出去吃烧烤,白天恩爱的夫妻家夜里有时会传来一阵争吵声……我不会因为大妈的一点小市侩就疏远她,还会经常在她忙的时候帮她买菜;也不会因为阿喋喋整天脏兮兮的就讨厌他,会常和他一起在电视机旁看刚租的香港武打片;更不会因为那对夫妻有时的不和而避开他们,会常去串门,给他们带去欢乐。一颗糖果,一顿有很多土豆的饭菜,一枚充当跑路费的硬币,都是儿时最珍贵的回忆录。
8岁以后,回到我真正的故乡—泸州,其实是那里的一个小村庄。妈妈告诉我那里的房间又多又大,空气清新纯净,还可以吃到想吃的任何蔬菜。但到了外婆家,高大的石头瓦楼房里大多堆满了杂物,布满灰尘和蛛网;带着小池塘的农家后院里充斥着鸡鸭的味道;我想吃土豆,外婆却煮了我最不爱的南瓜汤。刚来到这个与长街截然不同的世界我曾天真的以为,只要按照我在长街家门口出门的步数和方向,从老家走出,就会到达想去的地方。然而这个想法还未实施就被扼杀在了摇篮中,外婆不准我除了上学以外踏出家周围半步。在经历过多次田间小路的摔跤,好几次贴近水田想把泡泡吹在水面都直直栽进水里,每每被不知名的小虫叮咬后,渐渐地,我开始适应这个脱离了喧嚣的地方。我发现竹子和甘蔗是有区别的,辣椒是长在低矮的植株上而不是大树上的,猪肉真的从一种动物身上割下来的并不是人工制造的等等。我尝试去看一些曾经被我遗忘在角落里的童话、寓言、小说,并不断被吸引,小学有段时间疯狂迷恋鲁迅,写作文也喜欢用“罢”的这类语气词。自己一个人走在李花满开的树下,就会情不自禁的哼起不知名的曲调,觉得石板上的每一条花纹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自己呆看时还又哭又笑的。我慢慢的改掉了爱吃零食的坏习惯,习惯一日三餐去吃更多种类的食物,不会用哭泣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我感受得到,其实我也可以属于这里。
冰心在《童年》中说:因为生命是一张白纸,它的本质无所谓痛苦,也无所谓快乐。
记得当时年纪小,还搞不清钻石为什么比玻璃弹珠贵,只一心去做会让自己高兴的事,什么忧伤烦恼一觉醒来就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每一天自己都是这个世界最快乐的人。
记得旧时好,只是因为当时年少无知。
后记:
当年的那条联结着我童年回忆的长街在零五年的时候被拆除,改成了城市绿化带。我现在在昆明的家搬到一个两家人面对面却没有任何交集的小区。当时的邻居也大多失去了联系。现在的长街连灰尘都变得很安静。
紧挨着家乡老房子生长了十多年的老李树去年也在外婆生病的时候死了,今年再没看过那繁盛的如雪如絮的白花。石头房子也差点被翻修,我和表弟一直反对,尽管它老了,和那些贴满阳光一照上去就发光的瓷砖楼房看起来格格不入,但我们就是爱它。
记得旧时好,或许是因为那时一切都还年轻茂盛,没有太多人和物的老去,然后慢慢离开你。
童年就是一块美味的饼干,再爱惜,再小口吃,终有一天会吃完,但唇齿间的清香仍一直让人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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