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那一晚,我和交往四年的他分手。
這種感覺很微妙,我記得他喜歡的茉莉蜜茶,記得他早餐不吃半熟蛋,堅持全熟只因為我曾說這樣對身體不好,還有國中畢業前一年,他右眼被狠狠揍了一拳,包裹上紗布的邊緣還有青色的痕跡,我小聲說著「還會疼痛嗎」,他說不會。
如果是因為正確的事情受傷,至少不會因為沒做而感到後悔。我記得。
是啊,其實很多事情就是這樣。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他說,那眼角還掛著淚,我認識他好久,卻只算不過一手掌那流淚的次數。「這陣子我總覺得自己昏了頭,那是我的錯誤。」
「大概是被矇上了眼?像不像我們高中看過的故事,那些你說過的。」我微笑著說:「那些人愛上了他不曾得到過的感受,所以當下必須愛上。」
「記得,我們還曾為此大吵一架。」他小心翼翼地說,嘴拉得很塌,我常挖苦他說這像鴨嘴獸。「不准說我現在像鴨嘴獸,我知道妳在想什麼。」然後我捧腹大笑。
離開前夕,我們聊了好多,這一天他點上了玫瑰花茶,滿臉歉意地說那是因為她喜歡喝這樣的東西,你喝不慣,卻不想傷了她的心,所以每每到了有玫瑰花茶的店,就點上一杯,想著喝久了,總會喜歡。
你說你喜歡她的蠻橫可愛,你說你從未遇上這樣的女孩,你說很抱歉。
「沒關係,沒關係。」離開時,我笑著揮手,另隻手握拳握的好緊,裏頭的指甲刮痕好多,但現在不能哭,我小聲告訴自己。「去吧,祝你幸福。」
「妳也是。」他眼中是感激、是歉意,僅此之外。「祝妳幸福。」他說。
那天晚上,我在國中旁的超商坐了好久,店員一如往常地說著「歡迎光臨」、「謝謝光臨」,就像我們當年放學後,嚷嚷著今天冷氣只開到第六節、學校好爛之類的廢話,然後一起買根百吉冰,他總會把自己那多餘的一小角在給我,因為他說他喜歡我吃時,露出的白痴笑容。
這樣想想,這樣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在回顧當年年少輕狂時,還能擁有一個美好的回憶。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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