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得心慌时,就想起初秋夏末时的傍晚来。
成百上千的人晚饭后走出家门,到小城一隅走步散心。他们的着装有如四季,或者穿着宽松的短裤T恤;或者裹着紧身长裤和运动上衣;或者又加了件外套。
我站在人群里像查尔斯那样窃取别人脑里的消息。比如“我儿子今天又考了班上第几名”“张三的父亲没了,明天去走个礼”“我俩一起玩呀”“咱半辈子都这么过来了…”
闭上眼,设想我的康庄大道即将走入最后的几分钟,我会想起这一切的美好和幸福,阳光遗漏在叶和叶之间,斑驳地照见孩子可爱的笑脸,小小手伸出去给那只沧桑的手牵着走,不时地回头望望树下一起嬉戏的小猫小狗。
老毛的作品说起狗我想起又一件轶事。
我有一些记忆能力时,奶奶家来了一条小狗。印象里我是对它很好,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可怜的狗从见到我就是噩梦的开始。刚来时还好吧,我也是唯唯诺诺——“不敢高声语”,恐惊地中犬。混熟了之后,我胆子大了起来——其实前后不过一两天的时间——开始同这个可怜的孩子进行我的游戏。
我可能拽着他的尾巴转圈,或者到处追着他跑,最绝的大概就是悠着它上天了。
如果当时真的是三岁看老我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对宠物有些喜爱之情,可能作为惩罚,喜欢猫却独缺乏吸猫体质,连哪怕最轻微的吸引力都没有罢。
老毛的作品我就像那个孩子渴望从头再走一遍这条有去无回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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