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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堂课-09-今日给大家来普及几条劳动法常识

一天一堂课-09-今日给大家来普及几条劳动法常识

作者: 牛万里 | 来源:发表于2016-08-24 20:58 被阅读38次
    劳动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平日加班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加班应按照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4.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仅仅工作中出现负伤情况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也属工伤。

    5.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八)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实在写不下去了,再写今晚怕鬼敲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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