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扯点闲篇。
刚才从七星小鱼那看见它有一期的有奖评论问的是你最喜欢哪个城市?
可惜我错过了评论征集时间,本来想,那就憋住吧,别说了。
可是,憋着还是难受的,写成碎碎念还能挣钻,哪怕一个两个的,也比那个看广告借钻强点。
所以,写,并发布。
人家都是喜欢浪漫的城市,我偏不,我喜欢实际一点的,比如上海。
一般过于浪漫的地方都不发达,我在那些所谓的浪漫的地方,从来都没发生过什么艳遇。即便是有机会我也不敢,哪怕那时我还有着二八芳华。
因为,我见过装不上的门板、靴子里的蜈蚣、厕所里的蚂蝗、还有半真半假熟谙人心的导游,既神秘又惶惑。
我曾经游走在午夜的丽江,发现许多饮食店的老板半夜洗地,污水直接漫过石板,注入清澈的城市水道;
我曾经在某座雪山的半山腰,喝着守泉老人递来的泉水,一杯又一杯,直到同伴从山顶归来。
在这期间,原本并不说话的老人,告诉了我所在地水源被污染的情况,叮嘱我在外一定不能见泉就喝;因为我还有漫长的旅程,在我饱饮之后,老人家又额外把我的水杯灌满,等我的同伴回来后再次一言不发。
诸如此类。
所以,我不敢信;进而,谈不来喜欢。
而上海,虽然还是会有着一些缺点,但是它的秩序、整洁、科学、平安、人情味,却比摩天大楼更吸引人。
我曾经有位朋友,在上班途中手机被盗,然而还没等他发现手机消失,JC叔叔就已经抓住小贼,想尽办法联系他去做笔录领手机了。
我是带娃的宝妈,只要出去,遇到JC叔叔,这些叔叔立马就会变身成身边的爷叔,甚至有些时候还有些啰嗦。但是这样的啰嗦让人温暖,更使人心安。
吾心安处是故乡。
这是很好的上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不只是公务人员待人热情,我遇到的所有人,都不错。
在这儿,我甚至获得过五颜六色的人帮助。
不是穿衣服的五颜六色,而是包容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不同肤色的人。
世界之大,上海尽纳。
我还记得那个纯黑的美丽姑娘。
哪怕她只会一个中文单词,她都冒着被我误解的风险,在一声让我错愕的“停”字中,拦住了我的宝宝车,跑过来轻轻地帮宝宝掖好快要掉下去的小盖被,然后在我不好意思的道谢中,笑得和太阳一样灿烂。
真美。
这里是上海,河道已经有专人清理,装上了太阳能电池板,种上了治理水草,再也不臭了;垃圾分类也已经开始实施,也许我今后为了少在家务上耗神,就得奉行极简主义——但是我乐意,更少的浪费,更美的环境,这点付出,让人间值得。
很好。
这里是上海。
这里有我从陌生到熟悉的,越来越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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