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服务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互联网+”和扶贫攻坚等国家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进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建设,是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必须抓住新一轮战略契机和政策红利,深化产教融合,聚焦内涵发展,努力打造高职教育的“中国样本”。
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深化产教融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意见》将产教融合作为国家基本制度,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从原先的浅层次走向深层次、形式单一走向形式多元、资源零散走向资源集聚创造了制度基础,但《意见》真正落地,需要各地政府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产教融合协同体系,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从政策制度层面落实好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各地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组织形态和园区资源集群优势,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共建产教融合联盟,并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制。以抱团合作的实体化组织带动中小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合作内涵、提升合作平台,实现人才培养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要素的全方位融合。
另外,高职院校高水平发展必然落在高水平专业建设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各地政府要遵循扶优、扶特和扶强的原则,优化品牌专业结构布局,打造高水平品牌专业,积极引导各高职院校实施差异化竞争,以形成“对接产业、相对集中、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高水平专业发展新格局。
健全经费投入保障体系,夯实办学基础
经费保障是职业院校高水平发展的基础保障。无论从高职教育外部还是内部来看,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始终是高职院校跨步发展的羁绊,应建立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拨款机制,保障常规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首先,完善经费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加大对各地的奖补力度,精准扶优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兼顾均衡基础上重点奖励改革成效显著省份;各地政府要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增强省级财政经费统筹力度,落实好省级奖补办法,不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其次,落实好不低于1.2万的生均拨款。国家要加大监督力度,既要考核省均也要考量校均;省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财政杠杆,引导举办方确保达到1.2万的生均拨款,而不是省均达到。再次,增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专项经费。对于国家级高水平院校建设项目,建议采用央财引领、省级财政统筹、地方财政配套的方式建立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经费来源。
深化高职院校内部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优化高职院校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完善的治理体系是高职院校持续高水平发展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应该尝试建立高职院校理事会制度,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各方办学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纵深推进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深度和广度,使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同时,还要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力度。当前,一些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创造新产业新业态,院校要瞄准产业发展趋势,调整升级专业定位并在原有专业群基础上再进行集群化建设,集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一个专业集群对应一个新的产业链,通过专业方向调整、课程体系升级、培养模式创新,形成专业、专业群、专业群集群新形态,培养新一轮产业技术升级与变革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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