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出隧道,眼睁睁看着前面一辆银色车横穿3条长实线从第2道转到了第5道,也是目瞪口呆。
逗趣地发了条朋友圈,一位20+的女生评论:车牌记下来上传举报,拿200奖励(偷笑)。我说,到处都是高清摄像头,天眼神通呢(意思是轮不到我来举报)。没想到她继续给出了具体的操作路径:浙里办-城市治理有奖举报那里一传,奖金到手。
感觉这小年轻是认真的,那么她一定代表了一部分人。这是法制建设的成果、公民意识的觉醒吗?确实文明建设人人有责,但我们这些人好像还是愿意和稀泥。
“举报”这个动作,无论是不是为了“奖励”,它本身是一种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动作。而我们多年来学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想这不只是年龄的差别,更多是时代的差距。差不多可以类比为互联网原住民和互联网移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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