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则论语的解读

作者: 过客闲话 | 来源:发表于2017-05-05 20:34 被阅读168次

          无意挑战权威,但很多权威把经典解读到糟糕得不行不行的,索性说一下自己的理解,透口气吧……

          1,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为政篇》2.16)有的解释是“批判那些不正确的议论,祸害就可以消灭了。(杨伯峻先生就是这样解释的)”把“攻”解释成批判,甚至攻击;把“已”解释成停止。就是说孔子主张的是以暴抑暴。而且确信攻击错误观点,错误观点所造成的危害也就停止了!是这样的么?

          在《中庸》里同样有一句孔子的话:“子曰:素隐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这里的素隐行怪就是去探索、追寻那些叽里古怪的类似于旁门左道的东西,尽管後世也许会有人对他称述,但孔子说自己是不会做的。或者说那种欺世盗名的事,孔子自称是不会做的。《中庸》接着说“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孔子再一次强调:宁可默默无闻,也要正道直行,不走旁门左道,即便那样可能後世会有人称道。由此我们可以判断,攻乎异端∈素隐行怪,那么这句话的大意就是:“去钻研那些旁门左道的东西,这样是有害处的”。

           2,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篇》2.6)主流的解释是父母担心儿子的身体有疾病。

           把“其”直接说成是儿子了?孟武伯问的是为什么要孝还是怎样才叫“孝”?为什么要孝好像不会问吧!这问题还困惑,为人子的对于是不是要孝还拿不准的话,也忒有点不孝了吧。显然,孟武伯问的是怎样才算孝,或者说孝应该怎样做?回答自然应该是儿子担忧父母的疾病!夫子在这方面的观点同样是一贯的。在《孝经》“纪孝行章第十”有:“孝子之事亲也,居則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後能事亲。”这里的“病则致其忧”与“父母唯其疾之忧”简直就是同曲同工。孟武伯的问孝,也不知当时的语言环境怎样,夫子谈话的对象当时或那段时间出现过什么状况,是不是孟武伯没有好好侍奉有病的父母也不得而知。 但夫子的回答是父母有疾病做儿子的要色不满容,行不正履。即若亲之有疾,则冠者不栉,怒不至詈,尽其忧谨之心!这就是所谓的“忧”。同样,《礼记*曲礼上》有载: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还有一种解释就是,人子使父母不因其陷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才算孝。

           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学而篇》1.13)这一句,解释的就更加驴唇不对马嘴了。这里涉及到三对既相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信”与“义”;“恭”与“礼”;“因”与“亲”。都是後者对前者有一个界定、管束、衡量的作用。三个形容词:两个“近于”,一个“不失”。基本是一个意思。

          “信近於义,言可复也。”当你承诺的事符合“义”的标准或接近于“义”的标准时,才是应该去信守的、履行的、兑现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信守承诺是小人层面的行事准则。佐证:子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孔子就曾经说了不算,并自己解释说那是城下之盟,不符合“义”的标准,可以说了不算。切实践行着自己的这一主张。所以“义”和“信”在孔子的价值体系里是两个并行的概念,就像一个人长得再胖,也胖不成高个子,它本身是两个维度的概念,概念的内涵是不一样的。而且“义”是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就有“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可见其对“义”的看重。同样还有“仁”,当仁不让于师。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当你的“恭”接近于“礼”的范畴时,才能保障你远离耻辱的遭遇。换言之,当你的“恭”远离了“礼”的范畴,不管是“不及”还是“过之”都会很容易与耻辱邂逅的!佐证: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这里的“足恭”,就是“恭”过头了。《论语*泰伯篇》有说,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所以“恭”和“礼”也是两个概念,比我们平时认为的要精细的多。当然,古人用字讲究,但凡侧重外表则言“恭”,侧重内心则言“敬”。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当因袭、传承、发展还没有失掉或者说完全脱离他的源头、本尊的时候,还仍然是可以宗法的。这句比较抽象,属于形而上的说法。就是当延展或传承还不是太离谱的时候,还是可以宗仰的,可以以之为宗的。这个意思在不同的领域会有各自的表达,不好呆板翻译。比方说,同治帝死了,而他又没有子嗣,连亲兄弟都没有,就选了光绪帝——同治帝的堂兄弟,之所以叫光绪,他是道光的孙子,是从道光那接续下来的。不是先皇的儿子,也不是先皇的先皇的儿子,是先皇的先皇的先皇的孙子。但仍然属于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可以以之为宗。但是要随便在街上找个八杆子打不着的来,那个就不可宗了,因为“因”严重地失其“亲”了。又比如我们对经典的解读,有硬伤,有严重的逻辑错误,或者不符合当时的生活状态,或语言环境。那么这种解读也是“因失其亲,不可宗也”!     “亦”可宗也,有勉强,仍然还的意思。最理想的当然是宗“亲”,由于某些原因,“亲”不在了,而“因”又尚没有失其“亲”,退而求其次,还是可以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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