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刚过,清晨的风里还夹杂着丝丝凉意,郑州迎来了雨水过后的第一场春雨,秦墨看着刚刚送来的那束香槟玫瑰,无端的想起那首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万物有时,运行有道。是自己逆了常伦,所以落到如今这地步,却是怪不得他人......
他来郑州其实还不足十天,只是离开时还满是料峭枯枝的四九城里,风景怕也是如院里的梨树一样,充满了生机。
他想,若是往年看着这急突突跑上枝头的挂着露珠的几颗叶芽,一定会觉得它们很孤单。只是现在,看什么都是风景。
那人会在这样的早晨用鼻头碰碰他的后脑勺,然后轻轻地抱住他,在他身上靠一小会儿。
这是无数次出现在他生活中和梦中的场景。不过,看着那张随花附来的卡片,说不清那一刻心中的滋味,就好像这春雨春风一样,无限生机但没有多么温热。
他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和他这十几年,就算爱过又如何,终究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就像当初他劝说闺蜜时问的那句话一样:当我们回忆过去的时候,我们在怀念什么?过去好像也就不那么有意义了。此刻的秦墨大概就是这个状态。
不是不爱,是太爱,太爱。
像张爱玲描绘的爱情一样,爱一个人哪怕是低到尘埃里,也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和他一样,被张爱玲这句话给骗了一次又一次,尘埃里真的开不出花来,有的只是在尘埃里迷失自己。
从玻璃上还能隐约看见自己的表情,他认为那是最好的表情,无欲无求。开心或悲伤都没有必要暴露出来,不会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往往被伤的厉害。只是以前他不懂,现在懂了,但早已遍体鳞伤。
更残酷的是,十天不到,他会笑,会面无表情,但就是没有哭过。好像早已习惯身边没有他一样。
他记得那人第一次要脱离他的世界时,他努力地,拼命地,委曲求全地,终究没把那人弄丢。那时他想,若是一个人真心爱一个人,岂止尘埃里能开出花来,哪怕是地狱,有他在也是天堂。
可讽刺的是,这一次,秦墨亲手把花摘了,把那人从他的世界抹去。
他以为十几年的磨难坎坷,如果有一天失去那人,他定会生不如死。
只是,真遇到这一天,他不过花了不到仅仅十天的时间,便放过了自己,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他不想和自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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