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其六

作者: 456847738491 | 来源:发表于2017-10-06 18:30 被阅读2次

    为我们这个群体斗逗

    李老板:“不过在上海做事呢,和其它的地方不同,就算在戏院做,有时候也要……呵呵,总之,许先生你文质彬彬,我看你不大合适啊”许文强:“我想你对读书人有点误解,其实不是人人都手脚无力的”------------周润发版《上海滩》第一集台词。

    许文强给我最大的印象是一个北京大学的毕业生,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融入社会,并在上海这个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地方干的得心印手,成为时代弄潮儿。他的社会经验似乎比那些混迹上海滩的“老江湖”更多。联想到我所置身的大学毕业生这个群体,我想谈谈我这个特殊经历中的一般规律。

    我于7月29号实际上“辞职”离开“东台”。此后开始为500元押金事宜奔波,从7月30号谈妥押金归还至8月19号实际拿全500元,共计21天。先理清几个概念,再详述经过。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旗下专负寿险业务的公司,简称“国寿”。就是中国人寿集团旗下有办理各种保险的子公司,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其中负责人身保险这块的子公司叫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寿”。

    (2)营销和收展两个部门本质上都是营销,这就是为什么在分公司培训时收展和营销两个部门在一起上课。不过为了招人的方便,收展部门往往强调自己不属营销,理由主要是营销没有保底工资,收展还有千八百的基本工资,这说的是真的。

    (3)营销收展两个部门的招人。招人是和业绩挂钩的,说白了就是招一个人两处拿钱:一次性招人奖金和新人工资提成。

    (4)招人和被招的人之间是“师傅”和“徒弟”关系。

    (5)在任何像保险、银行、证券、信托这类金融行业从业都是要交保证金的,以防从业人员违反金融行业职业道德,如泄露客户信息。这也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东台”国寿保证金是500元。

    我应聘时500元直接通过支付宝转给师傅,出于信任和省事我也没有向师傅索取发票。29号我正式提出归还500元,师傅说要三月之后直接打到我银行卡上。三月之后我早已当兵,并且我没有发票我怎么相信钱会退我?我心中产生不祥预感,爸妈和朋友甚至劝我放弃,花钱买教训。分析当时形式:师傅,70后“老油条”;我,刚毕业学生。社会经验完败!师傅,没给保证金发票;我,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法律凭证危险!师傅,本地人,天时地利;我,口音不正的冒牌本地人,人生地不熟。人文地理因素完败!都说“不争馒头争口气”的人可笑,我认定定这已不是争气这个层次的问题,而是社会“老油条”对刚毕业求职学生的轻视,戏弄!故我选择先斗再逗。于是我在微信上和师傅提出两点要求:1,归还我500元发票作为三月后外人帮我取钱凭证。2,明天到公司查看相关文件法规,证实保证金3月退还。原因很简单1,我不能听信他一面之词(回想当时招我时只说想什么时候走钱都会退,我也没想到什么时候退这个问题,是他表述不明呢还是我涉世未深呢)2,国寿是央企,我一定要按规章办事,千万不能胡来,拿出对付社会小工厂那套。29号后来师傅又和我说了些不痛不痒的话,总结起来就是我不要找公司,此事私了,明天把领工资的银行卡带来。

    30号再返“东台”,见面,交工资卡,做指模,和我说些表意不明的话,随口说一周之内把钱给我。他的私了行为我当时没怎么懂,唯一懂的就是他想简单问题复杂化,让我知难而退,在不懂他行为的前提下,稀里糊涂就按他的意思办事。事后我仔细思考了一番,整理出他的意思:他让我把领工资的银行卡和密码给他,他帮我完成每月基本业绩,领取我的基本工资(吃空饷),这是第一处钱。他拿我的指模每天帮我上班签到,一直算我在职,他每月领取徒弟提成,此为第二处钱。我在岗算他一个招人名额,他一次性领到一笔招人奖金,这又是第三处钱。经我分析,他至少拿这三处钱,不排除还有我不知道的猫腻。

    要想不被动,首先自己不能贪。基于此,我的战斗意志薄弱下来,心想若师傅真能一周之内把钱退我,我就息事宁人,由他去吧。然而,他一再的推脱、撒谎,让我的战斗意志在十几天内迅速爆表!

    8月6号,也就是30号的7天之后,为表我对此事重视程度,我在运动前(即5点50,且以后每次都是这个时间和他联系)就给师傅发微信,他过了好久才回我,推脱说在外面学习;撒谎说身上现金不多,没法给我。晕!我就算没上过学也上过网,支付宝和你身上现金多少有啥关系?为防事情僵化,我强忍不说。此为他第一次拖欠。

    8月12、13号两天(事情过去两周),我发三条微信询问。师傅于13号告诉我两天“一定”还我。此为第二次拖欠。

    8月15号(两天过后),在我微信提醒下,打来200元。我再三微信询问为何200元,无果。此为第三次拖欠。

    8月17号早上电话询问,告知明天打300。此为第四次拖欠 。

    8月19号早上电话联系不接。当时我回想上公司培训课时,依稀记得工资好像是每月20号还是22号准时打卡。我选择相信工资是20号打卡。一旦他先拿到我工资,更加有恃无恐了。基于此,我给他发去最后一次微信“好吧~我不可能让你拖过20号的 今天不把钱打过来,我们不需要再交流了”。这样又一次触碰了他的软肋——找公司。于是19号下午打来剩余的300元。我感到主动权立即回到我手上了。总结这21天,共计四次拖欠!五次欺骗!我们这个群体,别的没有,有的是精力和那些老家伙算账。

    分析这次事件:对于师傅他太把别人当傻子了,有些事不说不代表不知;想混淆视听,最终只会激起对真相的渴求;想占便宜,总会付出一定的代价,靠这些潜规则的伎俩永远发不了大财;诚信是做人之本,特别是对于生意人。对于我一开始太大意了,连发票都没要;也存在省事、息事宁人心态,有时缺乏斗争的勇气和持久力;设想一下,若我一开始上他的套,想从吃空饷中分一杯羹,必然又会使此事复杂化,最终竹篮打水。

    斗完之后,我继续逗。似乎我应该挂失我的银行卡了。然而矛盾又来了,拿回我的银行卡,我定会拿到不劳而获的钱,昨天已有50多的佣金到账,只要他没去柜台取出,那卡绑在支付宝上还在我控制下。若对银行卡不再过问,总的说来,他拖我四次,骗我五次似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反而依然能多拿三处钱。这又增加了某些人对我们这个群体的偏见。有人说,别人杀人,你总不能也杀人吧。同样的,他不讲诚信,我答应把银行卡给他现在又挂失我也不讲诚信了。Stop!不管怎样,现在主动权在我手上。“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明天我将先到“东台”挂失,至于道德方面的讨论,从长计议。我的五个半同志们,要夸你就夸,要骂你就骂,做人一世不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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