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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淡棉—在旧时光里,寻找乔治·奥威尔

毛淡棉—在旧时光里,寻找乔治·奥威尔

作者: 腻虫 | 来源:发表于2019-01-20 17:44 被阅读10次

    By the old Moulmein Pagoda,looking lazy at the sea···

    —《Mandalay》by Rudyard Kipling

    孟眉古塔旁,慵懒望着海。这是吉卜林在《曼德勒之路》的诗句,据说这位诺奖获得者并没去过曼德勒,他到访的其实是毛淡棉——以前被叫做孟眉,是英属缅甸时期的首都。在这里,他爱上一位缅甸姑娘,诗中写,“你弹起琴来,唱起那库啦罗罗,依偎在我身旁,贴住我的脸颊”。

    诗中的孟眉古塔,是城中最引人注目的斋丹兰佛塔。拾级而上,登上吉卜林看海之处,金色佛塔在孟眉制高点熠熠发光。夕阳快了,看落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除了本地人,不乏像我这样被诗人的闻世美文吸引而至的外国人。缓缓流动的萨尔温江,慢慢把红日拥入怀中。佛塔的灯亮起,似乎比白天更耀眼。吉卜林的诗,让这片土地染上梦幻浪漫的色彩,西方人的想象,在孟眉古塔和萨江落日中晕染开来。

    除了英国诗人鲁德亚德·吉卜林,缅甸还给英国贡献了一位堪称伟大的世界级作家,那就是写出《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的乔治·奥威尔。奥威尔曾在英属缅甸做过几年基层警察,回英国辞职后专心写作。很多人说,他的作品根基便是在缅甸打下的,那里的一切,是他灵感和思想的源泉。

    他在这里住了十年,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由缅甸的土壤构成的。像这样的一幕——淡黄色的暮光、除草的印度老汉、牛车车轮的吱吱嘎嘎声、一排排飞过的白鹭——对他来说比英国更像自己的家乡。他已经在一个异乡国度扎根,或者说,扎下的是最深的根。

    ——《缅甸岁月》

    于是,在离开茵莱湖后,我便坐车途经仰光、来到距离仰光近六个半小时车程的缅甸南部城市——毛淡棉,寻找英属缅甸首都的昔日时光,寻找奥威尔留下的痕迹。

    高温,湿热,阳光照在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热辣辣的。闹哄哄的车站,满眼印度裔面孔。下了车,恍惚进入另外的世界,一个似乎停滞在过去的世界,而这种停滞感,贯穿了后来我对毛淡棉的所有感受,它似乎被定格在19世纪上半叶,不退,不进。

    在下缅甸的毛淡棉,我遭到很多人的憎恨——在我一生之中,我居然这么引起重视,也就仅此一遭而已。

    ——《猎象记》

    奥威尔在他的短篇小说《猎象记》的开篇,用这样一句话打开了在缅甸工作的英国殖民基层官员的不快境遇。一大早,趁着气温尚舒适,我便开始了在毛淡棉老城的闲逛模式。在这个旅行者不常到访的地方,外国人仍旧会吸引本地人的好奇,他们热情的和我打招呼,并一点儿也不畏惧镜头。路过一所高中,校园里音乐不断,人进人出好不热闹,应该是庆典日吧,青春活力的笑脸一齐开心的向我的镜头绽开。

    这座老城,似乎在英国人离开后便沉睡了,那些不加修缮的破旧墙面和长草的屋顶,将殖民者的痕迹留存至今。作为重要的港口,毛淡棉在1826年至1852年间一直作为英属缅甸的首都。由于缅甸在英属印度治下,英国人、印度人纷纷而至,而缅甸人作为下等人,对白人老爷们不敢怒也不敢言,只是想方设法暗自做点儿小动作,这些,担任基层警官的奥威尔自然是有体会的。

    作为一个警官,我成了明显的目标,只要安然无事,他们总要捉弄我。在足球场上,会有个手脚灵巧的缅甸球员把我绊倒,而裁判(又是个缅甸人)会装着没瞧见,于是观众就幸灾乐祸地大笑。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桩。到了最后,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年轻人揶揄嘲笑的黄脸在迎接我,待我走远了,他们就在后面起哄叫骂,着真叫我的神经受不了。闹得最凶的是年轻的和尚,该市有好几千个,个个似乎都没有别的事可做,只是站在街头,嘲弄路过的欧洲人。

    ——《猎象记》

    从简单小巧的街心公园出发,浇灌花草的园丁慢悠悠的工作着。沿路向北,偶尔路过旁边已经开始有信众供佛的寺庙,佛塔上的塑像,是各宗教的混杂体,有佛陀,有印度神,还有中国道教神,色彩鲜艳,好不和谐。在去过蒲甘之后,便已深深领教宗教生活在缅甸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这个被强行开放的缅甸港口城市,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和道教随着英国人、印度人、中国人的涌入,和原本的国教佛教一起,各展神通。它们收服信众,多元化的宗教冲击着英属缅甸时期当地人的精神世界。

    当他看到主人去教堂时更加不开心——他把教堂称为“英国佛塔”——星期天牧师来的时候弗罗利仍然在乔卡塔,他和其他人一起去了教堂。教堂的信众有十二个人,包括弗朗西斯先生、萨缪尔先生、六个当地的基督徒,拉克斯汀太太用那部单脚踏板的小风琴演奏着《与我同在》。那是十年来弗罗利除了出席葬礼之外第一次去教堂。哥斯拉根本不知道“英国佛塔”里会做些什么事情,但他知道上教堂是件体面的事情——和所有的单身汉的仆人一样,他打骨子里不喜欢体面这一品质。

    ——《缅甸岁月》

    从简单小巧的街心公园出发,浇灌花草的园丁慢悠悠的工作着。沿路向北,偶尔路过旁边已经开始有信众供佛的寺庙,佛塔上的塑像,是各宗教的混杂体,有佛陀,有印度神,还有中国道教神,色彩鲜艳,好不和谐。在去过蒲甘之后,便已深深领教宗教生活在缅甸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这个被强行开放的缅甸港口城市,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和道教随着英国人、印度人、中国人的涌入,和原本的国教佛教一起,各展神通。它们收服信众,多元化的宗教冲击着英属缅甸时期当地人的精神世界。

    当他看到主人去教堂时更加不开心——他把教堂称为“英国佛塔”——星期天牧师来的时候弗罗利仍然在乔卡塔,他和其他人一起去了教堂。教堂的信众有十二个人,包括弗朗西斯先生、萨缪尔先生、六个当地的基督徒,拉克斯汀太太用那部单脚踏板的小风琴演奏着《与我同在》。那是十年来弗罗利除了出席葬礼之外第一次去教堂。哥斯拉根本不知道“英国佛塔”里会做些什么事情,但他知道上教堂是件体面的事情——和所有的单身汉的仆人一样,他打骨子里不喜欢体面这一品质。

    ——《缅甸岁月》

    闲逛在毛淡棉,人们的笑脸是让人记忆深刻的,尤其是小孩子。他们的脸上被父母涂上厚厚的天然防晒霜,淡黄色的圈圈,是独特的腮红,奥威尔形容他们“看上去就像非洲的巫师”。面对外国人,他们的好奇与兴奋更加外放,叽叽喳喳,大声问好。

    随着英国人的离开,毛淡棉似乎也同时被凝固住了,这里的人们,除了肤色长相透露着他们的过去,他们和毛淡棉的老旧建筑一同被遗忘在了时光里。奥威尔的文字间,无论《猎象记》里的“我”还是《缅甸岁月》的主人公弗罗利,对缅甸人都没有恶意,而后者更是对当地人有着深深的同情与共情。弗罗利有交好的缅甸朋友,这份不知是不是友谊的情谊,让他的心理冲突比其他白人老爷来得更甚。当地人的每张和善迎笑的脸背后是复杂的情绪,而他自己,也在共情的同时不得不维护着帝国主义的做派与尊严。

    当每一个白人都只是专制体制的一个齿轮时,甚至根本没有友谊可言。自由言论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其它的自由却被恩准。你有成为酒鬼、懒汉、懦夫、造谣中伤的小人或奸夫淫妇的自由,但你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在每一个重要的问题上,你的观念必须符合白人老爷的规范。

    ——《缅甸岁月》

    在这个写满了故事的城市里,走起来并不费力,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把它的主要街道逛完。毛淡棉的“王府井”是条与国内乡镇商业街水准不相上下的窄长街道,面街的彩色矮楼,看上去马上就坏的房顶和门窗,底层是一个个杂货铺似的商铺。英国的殖民者们,似乎比其它让人讨厌的别国殖民者们更差劲,若从中立角度看,无论日法,他们对占领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还是做出了些许贡献,不像英国的白人老爷们,在打开人家的大门以后,除了利己之事,其它,一毛不拔。白人老爷们在这里的生活是堕落腐化的,和这里湿热的天气一样,粘粘的,没有生气的懒懒混日子。实在无聊透顶,却又不想和其他同僚一样、将鞭子抽打在当地仆人的身上,奥威尔一头钻进了阅读。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过一年弗罗利都会发现自己在白人老爷的世界里越来越不自在。无论聊起什么话题,只要他稍一严肃地说话就会引起麻烦。因此,他学会了过着内敛孤独的生活,活在书本里,活在自己不可言及的秘密想法里。

    ——《缅甸岁月》

    顺着沿江马路,萨尔温江在身边平静的流动,有艘不大的船在江上行过,江边广场空旷无人且垃圾满地,连观江吹风的江边餐厅都像是蒙着灰尘。缅甸这个曾经最重要的出海港口现在也被遗弃了,想当年,这里一定是极繁忙的。英国用三次英缅战争占领了缅甸,其时间正好和鸦片战争同期。老牌帝国的迅速扩张,用枪炮做先锋,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奥威尔在这里,看到祖国对别国的掠夺,帝国专制以“仁治”为借口,压榨百姓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砍下大树、挖出矿石、农作物装箱,在最近的港口用船运走。时光荏苒,日不落帝国早以日薄西山,走在街上,oppo、vivo 、huawei的店面标示随处可见,“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全球命运共同体”将我们和邻居紧紧联系在一起。

    “我亲爱的医生,”弗罗利说道,“你怎么能否认我们来到这个国家唯一的目的就是盗窃呢?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们的政治体制钳制了缅甸人,让我们的商人将他们的口袋掠劫一空。比方说吧,要是国家不是被英国人所统治的话,你觉得我的公司能获得木材合同吗?别的木材公司呢?石油公司呢?矿业公司、种植庄园和贸易商呢?要不是政府在背后作梗,那些稻米之乡的农民怎么会饿得皮包骨头呢?大英帝国是维护英国人贸易垄断的工具——或者说,是犹太人和苏格兰人这两伙人的工具。”

    ——《缅甸岁月》

    本以为这个地处湿热地带的地方,会有很多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尝试,结果大失所望,小摊小铺摆出的水果包装上竟都印着汉字,桔子、苹果、葡萄似乎都不是产自本地。同样是湿热难耐的地方,无论海南岛还是台湾垦丁,都眼见瓜果遍地,人民勤劳。而在这里,我只见到大片大片无人耕种、任草木疯长的土地,似乎只有在修建佛塔和献花敬佛上,才能看到他们勤劳无比,所以,市场上售卖的鲜花是极鲜极美极好的。对缅甸人的境遇,奥威尔哀其不幸,也怒其不争。为白人老爷们服务的当地小官们,并不关心什么民族大义,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便满足了。

    在印度,判断你的标准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是什么人。只要对政府的忠诚受到了一丁点儿怀疑,一个东方官员的前途就完蛋了

    ······

    吃完饭后,他靠在椅背上,打了几个饱嗝,然后吩咐玛津给他拿来一支绿色的缅甸雪茄。他不抽英国烟,说淡得一点儿味道都没有。

    ——《缅甸岁月》


    毛淡棉不是一个气候宜人的地方,这个城市本身也没什么独到的旅游资源值得驻足,但若想看看英国殖民时期的样子,那就到毛淡棉,就像坐上时空舱,回到奥威尔的时光。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句话用在乔治·奥威尔身上很合适。从依顿公学以差生身份毕业,来到外祖母所在的缅甸做底层警察,在这里,他看到自己的国家、被殖民的国家,和这个特殊环境下的人民。奥威尔躲进书中,以避世事,没想到这给自己的写作奠定了重要的厚度。一位伟大的作家是怎样炼成的?从奥威尔身上,得出的结论大概是,价值体系的冲撞、体验生活和大量读书,并且是在一个极度无聊且无所事事的地方。

    弗罗利开始囫囵吞枣地大量阅读,在生活百无聊赖的时候一头钻进了书堆里。他还在长大成人,对童年时的娱乐感到厌倦,几乎是在不经意间,学会了独立思考。

    ——《缅甸岁月》

    离开毛淡棉,暂别奥威尔,但我知道,他的足迹会给人留下很多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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