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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几个人

故乡的几个人

作者: 此符压怪 | 来源:发表于2019-10-08 17:46 被阅读0次

    故乡的几个人

     故乡的婚丧之事,许多年来并未因时代的更迭而改变多少。尤其是白事,那是要照规矩按部就班,一点也不可错的。早些年间,饭店、酒楼一般不会承接这种白事,怕沾上晦气。所以要主家自己请人搭建灵堂,请厨师、伙计、司仪、乐队,大张旗鼓铺陈起来。幸好,有这么一帮人,专门从事这种白事,主家只要请到这些人,基本上就可以放心地让他们去折腾了。

    而这些人当中,有几个人,又是颇值得一提的。

    细毛

     细毛,纯粹是个蹭吃蹭喝的主儿。他因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或是小儿麻痹症之类的疾病,有些弱智,而且腿脚不便。几十岁的人了,还被大家叫做“细毛”这个很孩子气的小名。虽说他弱智而且行走不便,但是他的耳目却极其灵敏。不管是哪家办丧事,不管在什么地方,他准能找到。找到了,就会花上一两元钱,买点香烛、冥币,到灵前去叩拜。

    这时,大家往往爱拿他开玩笑:“喂,细毛,你又来讨吃的了?你这是要哭,而且还是要下跪的。不哭不跪,没人给你吃的。”

    细毛也很听话,老老实实艰难的跪下,然后想法子让自己掉眼泪。他常用的一个法子就是很认真、很认真地去看死者的遗像,尽量让自己的眼睛睁得够大。即便如此,他也不太容易掉出眼泪,反而是从缺牙的嘴里流出滔滔不绝的口水。主家自然不愿意让这样的人在灵堂中丢人现眼,所以,往往是拿包烟或是十块钱给他,打发他赶紧走。不过,细毛有时候也耍赖,拿了东西还不肯走,非要蹭顿饭吃。任凭主家怎么哄,怎么骂,他就是不走。主家当然不会对这样一个弱智而且行动不便的人加以拳脚,实在没辙时,只好考虑让谢矿长出马了。

    谢矿长

    谢矿长,只是别人替他取的外号,他的尊姓大名,倒没有几个人记得了。这个角色比起细毛来,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他是天生的弱智,智力水平最多也就相当于十二、三岁的孩子,常年穿着一双矿工在井下穿的那种长筒胶鞋,手里拿着一个水杯,剃着光头,一脸凶像。

    细毛是相当害怕谢矿长的。别人不会打他,谢矿长却敢打得他哭爹喊娘,而且他那副身板,也经不起谢矿长几下。他是弱智,谢矿长也是,两个残疾人打架,该说谁对谁错呢?用谢矿长来赶走细毛,多少有些“借刀杀人”的成分,但是,也可以算得上“以暴止暴”。何况,谢矿长也有些分寸,不会把细毛揍一个半身不遂,顶多也就是皮肉之苦,没什么大碍。

    对于办丧事的人家来说,赶跑细毛,是谢矿长的唯一作用。

    谢矿长并非善主。他身强体壮,不似细毛那样腿脚不便,而且在智力上也要高出细毛一截。所以,他便显出很多“狡猾”来。他来的目的,完全是要吃、要喝、要抽,不被发现的话,还要“拿”。除了赶跑细毛(我很怀疑这是不是他的一种生活乐趣)之外,他任何事情也不做,哪怕他旁边的笤帚倒了也不肯扶一下,甚至有时还要踩上一脚。因此,谢矿长是很不招人喜欢的。细毛,多少还带给人们一点乐趣,谢矿长,只是带来厌恶罢了。更可气的是,他还偷菜吃,偷烟抽,偷别人的茶水喝,让人不得不时刻防备着他。谢矿长知道主家不会动手打他,也不怕骂,死皮赖脸等着蹭吃蹭喝。

    或许是一物降一物,这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完全不用主家操心,就可以把谢矿长服服帖帖的“请”走。

    这个人,不是张德贵,就是阿根。

    张德贵和阿根

    如果十年前你问一个人:今年贵庚?他回答:“二十五六,正壮着呢!”十年后你重复问他同一个问题,他还是回答:“二十五六,正壮着呢!”那么这个人必定是张德贵。

    我在姥姥的丧事上见到张德贵时,他已经快五十岁了,那一句“二十五六,正壮着呢”也说了几十年了。他原本是很傻的,不会干活,光会缠着他妈要媳妇。是他妈妈慢慢将他调教,终于可以自立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事理。办酒席的人家以及诸位帮忙的人,相当喜欢找张德贵来打杂。他有一身力气,不怕苦,不怕累,所要的报酬又极少,而且不惧死人,可以独自一人守灵堂,闲着的时候还可以拿他开开玩笑。总的说来,还是很合算,很合格的。

    阿根和张德贵同样的能干而且老实。很多年前,他们都年轻的时候,为了争一个活干,两人大打出手。虽然阿根比张德贵要矮小很多,但是凭着他惊人的蛮力,仍是把张德贵揍得抱头鼠窜。从此,只要有阿根在的地方,张德贵从来都不插手。相比于张德贵,阿根显得十分沉默而且倔强。他极少说话,即便是有人问起他什么,也从不搭理。他从来只干自己该干的活,而且干的很好,很卖力。别人要他帮忙干什么,他绝少买账。因为这两个原因,阿根受欢迎的程度就比不上张德贵。好在办此类白事的人家颇多,两人都不至于“失业”。

    没人知道阿根是否是个弱智,但是大家都把他当作一个弱智,他也从不申辩。他比张德贵还要大几岁,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工作,要独自养活一个妈。

    白小姐

    但凡有人家摆酒席,不论红白,经常可以见到白小姐。

    她是个老妪,每次都是在酒宴快要结束的时候出现,手里拎着个小小的篮子,里面有几个塑料袋,等客人都下桌后,将那些剩菜挑拣一些装起来。没人阻拦她,不是因为可怜或是同情,而是她的那种气度,使人不敢去打扰她。

    白小姐是她年轻时的称谓。她出生于书香门第,识文断字,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已是远近闻名的一枝花。在旧社会,女人太漂亮可能不是件好事。国民党的一位军官听闻她的美貌后,硬是把她抢来做了姨太太。后来,军官随着部队开走时,并没有将她一起带上。再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白小姐解放后嫁了一位普通工人,从此生活有了很多改变,不变的只有沉淀的那份气质。

    我也不知道这份身世的真伪,只是很多人都这样说。不过我相信白小姐必定受过一段时间不算短的教育,而且出身不低。因为即便是年老后的她,也总是透着一份典雅。包括她在那些残羹冷炙间挑拣剩菜的时候,你也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到贪婪、不满、屈辱或是欣喜。她总是一如既往的那样平和,自然。面对这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你能够给她什么呢?还是不要去打扰她,让她保持那份尊严吧。

    又一次回老家,碰上乡邻做喜事,闲着瞎逛时,和帮厨的阿婶偶然聊起细毛、阿根这些人。从阿婶口中得知,阿根已经死了一年多了。张德贵为此非常高兴,到处大喊“阿根死了!阿根死了!”

    阿婶是笑着说这些的,末了还笑着说:“你看看,就这么一傻子,还那么记仇。”

    似乎就是为了让我确认,我又看到了帮厨烧火的张德贵。等到周遭无人,我问张德贵:“阿根是不是死了?”

    张德贵立刻瞪圆了眼睛,十分肯定,且十分认真地回答:“阿根死了。我还跑去看了,他确实死了。死了,确实死了。”然后,他沉默了几秒钟,眼睛瞪着地上,似乎在回忆什么。我以为他就此结束了谈话,起身想离开,张德贵却突然说道:“他早就该死了。”

    平平淡淡,却又认认真真说出来的诅咒,想必是已经将仇恨当作家常便饭,融入了骨血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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