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有一天繁华落尽之后,我们能牵着彼此的手,说上一句,谁说毕业就意味着分离,你看如今,我们不是还在一起。
十七岁的夏天,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即使他穿着宽松的校服,揉着惺忪懒惰的睡眼,在人海中独自浮沉。你还是能凭借着他散发出的那一点点光芒,一瞬间锁定他的位置,原来那人被自己用荧光笔早已标记。
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明明你的内心时时刻刻经历着沧海桑田的巨变,而那个人,你用尽全身力气去仰望的人,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平淡无奇的度过了生命中的一天又一天。很不公平是吧!
十七岁那年的我,对一句话奉为圭臬,“喜欢一个人的话,就要走到他的后面去,从他的背影里感受幸福。”
于是,每次排座位的时候,就刻意的去挑靠后一点的位置,只是为了更大可能性的坐在他的后面。好在不难发现他,其实很少变动位置,一直坐在靠墙那边的第四排,于是我也落在了他的八点钟方向,雷打不动的坐下去了。
每次排队去上操,上体育课,集会的时候,都会刻意的往后躲,有时候在后面看见他歪歪扭扭却又很认真的做操,就能在心里哈哈哈的笑几下,他偶尔也会在体育课打篮球,羽毛球,那时候总会不经意的望上几眼。
那时候的我,敏感,胆小却又骄傲。
我渐渐的发现,我对他喜欢里,充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规则。我无数次想靠近他,却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我喜欢在化学方程式背不下去的时候,做题做到很烦的时候,托着脸,静静的看他。但我惧怕他的眼神,如果你每天无数次向一个人投去充满在乎,喜欢的目光,那么这束目光总有一次被牢牢接住。但其实是很多次。每一次我都会假装无意的掠过他,再自然而然的收回来。现在想想,或许,聪明如他,应该早就发现了我这份自然当中的不自然。
我还惧怕和他的对话,即使是稀松平常的问候,我都能感觉到每一句话基本都是在用本能回应着,而眼睛甚至不敢在他脸上多停留一秒。仅仅是听他的声音,我就感觉自己的心战栗着,小心翼翼的呼吸,生怕一个大喘息,就把所有喜欢一股脑释放出来。所以就根本无暇去思量如何让对话幽默一点,让他记住我的特别之类的。
或许在别人的眼睛里,两个无甚交集的人,整日应对着各自的生活,像两条平行线,各自沿着既定轨道滚滚向前,平凡又孤独。根本扯不起任何以后吧,可能连关系好一点的朋友都完全算不上吧。
但事实上,在17岁的那年,我在心里,把17岁的他爱的死去活来。
或许他知道我喜欢望他,喜欢窥探他的生活细节,他或许也知道我和他说话时若有似无时的小结巴,是因为喜欢他。但是他却没有办法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到底是有多么的想靠近他。他也没有办法感受到,那份清清楚楚的喜欢,到底是有多么的炙热。
时至今日,再想起那份奇奇怪怪的喜欢,我突然明白了很多,其实那不是奇怪。
是那时候的我过于清高,过于自尊。
是那时候的我过于自卑,过于软弱。
我偏执的认为,如果我不择手段的去追逐他,我的喜欢就会变得廉价而不会被珍惜,我还从来没有为了谁放弃自尊。
正因为如此,我的每一次软弱,都是把最好的自己变得面目全非,也是在把最好的他推开。那份偏执,让我错过了勇敢的机会,也让我错过了他的十七岁。
我并不讨厌十七岁的自己,也不讨厌那份属于十七岁的矛盾的喜欢。
但是,倘若时光若能重来,我大概不会再躲到他的后面去了,而是勇敢的走到他的前面去,肆意精彩,闪闪发光。
当然,现在他是我的L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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